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 杨玲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9〕41号)、《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工作台账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内府办发〔2019〕41号)精神,从2012年开始,特别是2018年以来,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下称市支队)有序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助力全市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现简要总结分析2022年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成效如下。
一、厘清综合监管工作依据
2012年以来,先后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原卫生厅、卫生计生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医疗机构现场监督检查标准》、《四川省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指南》《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指南》为指引,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四川省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四川省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工作方案》《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计划生育监督工作规范》《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血液安全监督工作规范》《中医药服务监督工作指南(试行)》《医疗美容服务监督检查指引》《无证行医查处工作规范》《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指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指南(第九版2022年1月)》《一般血站卫生监督执法技术指南》《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实施细则》《四川省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1年版)》《四川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2020年版)》《四川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2020年版》《四川省单采血浆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四川省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卫办发〔2021〕84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政策文件,毕其功于一役,每年集中开展一次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有序完成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四川省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内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内江市卫生健康委等通过会议、文件下达的有关疫情防控、卫生监督执法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压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
一是开展依法执业承诺,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为维护正常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加强行业自律,营造公平有序、守法经营的就医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市支队制发了《内江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内江市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承诺书》,责成市级负责日常监督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交了由各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内江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督促自觉履行依法执业、规范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医务人员管理、严格按规定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医疗技术临床研究、加强药品器械管理、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治责任、认真落实相关工作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坚持诚信执业,严守医德医风、认真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等工作。开展内江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承诺,签订承诺书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层层压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
二是加强依法执业培训学习,提升依法监管能力及依法执业水平。市支队每年举办一期以上的有关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近年来先后举办了《中医药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促进法》等专题培训)暨依法执业、监督执法知识与能力提升培训班,对各县(市、区)卫生行政及监督执法人员、市级负责日常监督的医疗机构相关领导及其科室负责人开展依法执业培训。培训班先后邀请国家、省市卫生法学专家、监督执法专家结合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实践,以案释法,从法律、管理、监督执法、临床医疗、执法风险防范等方面进行了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解读,通过强化依法行政、依法执业意识,提升依法监管及依法执业能力。结合《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核心内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系统运用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主体责任意识,自觉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三是规范依法执业自查工作,提升医疗机构自查自纠能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医疗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依法执业自查,每季度组织院内科室开展日常自查,并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自查。在开展2022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检查及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中,市支队通过现场检查、书面核查、在线核查等多种方式,全面检查了市级负责日常监督的医疗卫生机构及“双随机”抽查的医疗机构。检查情况发现,大部分医疗机构在“四川智慧卫监”平台完成了2022年第一季度线上自查。各医疗机构从机构资质、人员资质、医疗文书、药品器械、医疗技术、传染病防治等各重点环节开展自查,对于现阶段无条件完成线上自查任务的部分基层医疗机构,采用线下自查方式并将自查资料留档备查。
三、一体推进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
统筹安排工作,提高监督效率,展现综合监管成效。以问题为导向,加大医疗卫生服务监督执法力度,一体推进日常监督、专项整治、随机监督抽查、医疗“三监管”现场调查等工作。 2022年3月22日以来,市支队组织开展市级负责日常监督机构及“双随机”抽查机构共计-家机构的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检查,依法依规监督检查了医疗卫生机构的执业管理、处方管理、病历管理、药品器械管理、医疗技术管理、临床用血管理、精神卫生、医疗事故处理、医疗广告、母婴保健、中医药卫生、传染病防控、职业放射卫生等内容,对发现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依法立案查处医疗卫生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另外,市支队结合2020-2022年民营医院管理年、中医药服务专项监督执法工作、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扫黑除恶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血液安全保障工作等专项行动,综合执法检查及疫情防控工作等统筹安排,全面推进,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成效。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查处医疗卫生行业违法案件,充分彰显法制公义,行政处罚既有温度又有力度。
四、及时查办涉医涉疫投诉举报
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安排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查处涉医涉疫投诉举报,回应社会各方关切。市支队建立健全了举报投诉接收转办工作机制,畅通了投诉举报渠道,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依法查办举报投诉的违法线索。2022年1-4月,市支队共计受理涉医涉医投诉举报10余件次,全部依法调查处理完结。对投诉举报调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对每一起投诉举报的调查,执法人员均做到了及时受理、及时调查、及时反馈,依法处理,得到了各方的充分肯定。
五、积极探索卫生监督信用监管
规范开展医疗“三监管”疑似问题现场调查核实工作,规范实施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对医疗“三监管”系统筛查出疑似违法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及依法处理,充分利用“四川智慧卫监”平台的信用管理系统,对检查发现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四川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2020版)》《四川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2020版)》《四川省单采血浆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四川省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要求,通过“四川智慧卫监”平台进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同时责令医院在“四川智慧卫监”自查系统中进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医务人员,通过“四川智慧卫监”系统进行线上学习抵扣积分,提高认识,落实整改。按照要求,市支队及时将医疗卫生行政处罚信息推送到市级“信用监管”平台,执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在内江市卫生健康委的领导下,市支队正确履行监管职责,多措并举强监管、真抓实干见实效,全市医疗卫生行业依法执业水平不断提高,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日趋规范,人民群众的就医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