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社事局,市支队一大队:
现将《四川省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关于开展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调研工作的通知》(川卫执法函〔2022〕46号)转发你们,结合内江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监督调研范围
现制现售水、制供水分离的集中式供水、分质供水三个专业。
二、监督调研内容
(一)现制现售水
1.各县(市、区)对全部经营者以及至少22个现制现售水设备(不足22全部调研)进行卫生学调研。
2.各县(市、区)抽查至少4个设备出水进行检测,其中膜组件使用时间3个月以内的设备至少1个,3-6个月的至少1个,6个月以上的至少2个,膜组件是指最关键反渗透膜或者超滤膜等。
(二)制供水分离的集中式供水
1.涉及集中式供水单位制、售水分离的卫生监督机构从事生活饮用水监管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情况;
2.涉及卫生监督机构监管集中式供水单位制、售水分离的数量;
3.制水与售水由不同主体单位执行的责任是否明确?
4.制水与售水由不同主体单位执行的监管现况如何?
5.对制水与售水由不同主体单位执行监管的建议。
(三)分质供水
各县(市、区)至少抽查1家分质供水单位进行监督调研。
三、监督调研方法和要求
本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调研的方法和要求,按照川卫执法函〔2022〕46号文件附件中“四川省各专业领域具体调研方案”执行。
四、材料报送时限
(一)2022年8月26日前,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经开区归口市中区、高新区归口东兴区)务必完成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调研工作,完成各调研方案中的调查表和汇总表,并将调研资料及调研报告一并报送至市支队一大队。
(二)2022年9月10日前,市支队一大队负责汇总全市情况后将调研资料及调研报告一并报送省总队各专业专家组联系人。
联系人:一大队副大队长 胡晓余
电话:2228739,19827363938
邮箱:njwsjdyk@163.com
内卫监发【2022】31号 转发关于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调研工作的通知
附件:内卫监发【2022】31号 转发关于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调研工作的通知 省总队文件
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