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正文

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卫生健康执法稽查督导工作的通知(内卫监发〔2022〕33号)

日期:2022-06-06
来源:内江市卫生执法支队
【字体: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内江经开区社事局,市支队各队(室):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工作,提升卫生健康监督队伍整体形象,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下称市支队)研究,决定于620-24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2年上半年卫生健康执法稽查督导工作,结果径送市卫生健康委通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稽查督导内容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国家、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工作要求,对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情况进行督促,保障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落实。重点了解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案件办理情况。

(二)医疗乱象专项治理等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四川省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内江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重点了解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案件处理情况。现场通过查阅报告了解工作阶段完成情况或全年工作完成情况。

(三)执法办案情况

市支队通过四川智慧卫监平台系统核查各县(市、区)办案数量及案件录入情况,对2021年行政处罚案件少、人均办案数少的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进行重点督导;随机抽取已办结案件卷宗,查看是否准确、及时录入并成功上传;随机抽取已结案的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各1件,依据《卫生行政执法案例评查标准》开展案例评查工作。

(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四川智慧卫监系统随机抽查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两库”清理情况。各地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双随机抽查“两库”清理维护工作的通知》情况;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科室履职及与相关部门协调情况;业务科室互相协调配合情况;数据共传、信息共享情况;对本底信息数据清理维护,实时动态更新情况。

抽查对象关闭情况。各地对“双随机”监督抽查对象关闭核实及跟踪情况,动态调整情况;对监督抽查对象关闭与实际不一致等情况。

(五)四川智慧卫监平台系统信息录入情况

现场抽取被监督单位和被行政处罚单位纸质档案,查看本底数据录入、监督日志录入以及行政处罚案件录入情况;通过现场核实四川智慧卫监平台系统,监督检查被监督单位信息系统建档、录入情况;举报投诉、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信用档案(试点地区)等的录入情况。

各县(市、区)应将20211月至今所有接收、转办的举报投诉按照相关要求录入四川智慧卫监平台系统。

(六)培训学习及信息宣传工作情况

1.登录国家卫生监督信息系统,查看卫生监督员完成网络培训任务情况;

2.开展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能力提升培训情况;

3.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信息宣传报道情况。

(七)威远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情况

1.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推进情况;

2.配置并使用手持移动执法终端、行政执法记录仪情况;

3.卫生监督执法风险防范情况;

4.打造卫生监督执法特色亮点工作情况。

(八)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情况

1.协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开展食源性疾病、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计划生育、职业卫生方面的巡查、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协助调查等工作。

2.巡查辖区内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行业领域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问题隐患,协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查处违法行为。

(九)2022年重点工作、专项整治推进情况

1.2022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检查、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及单采血浆站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医疗“三监管”、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现场稽查督导国家、省市安排的各类专项整治(行动)

1)学校、托幼(育)机构卫生自查、春季学校卫生安全专项检查、高中考考点及住宿场所公共卫生安全监督检查,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调研及专项行动,乙类公共场所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开展青少年近视矫治专项整治等。

2)针对医疗服务领域突出问题,开展青少年近视矫治专项整治;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监督检查,持续开展扫黑除恶打击非法行医、“民营医院管理年”(第三年)、民营医院巡查、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血液安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

3)医废在线监管工作,继续开展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强化综合评价结果运用;加强消毒产品特别是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监管,在四川智慧卫监平台建立消毒服务机构本底库,强化消毒服务机构监管;开展HPV疫苗预约接种、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等专项整治。

4)开展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监督执法、粉尘和噪声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

(十)对监管本底数不清的县(市、区)开展专项稽查。对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队伍的作风纪律、履职情况开展纠察。

二、稽查督导方式

全面稽查督导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执法大队、内江经开区社事局和市支队各队(室)各项工作推进情况。

(一)层级稽查

听取各县(市、区)大队及经开区社事局负责人介绍情况;调阅有关文档资料及电脑存储数据;现场随机抽查一定数量的管理相对人,核查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履职情况。

(二)内部稽查

法制稽查大队对市支队内设机构(行政办公室、各监督执法大队)相关工作开展全面内部稽查。

三、稽查督导人员

王岚副支队长,行政办公室主任林丽娜、监督执法四大队大队长晏文涛、法制稽查大队李双。

四、时间安排

(一)层级稽查

620日:隆昌市大队。

621日:东兴区大队。

622日:威远县大队。

623日上午:市中区大队;下午:内江经开区社事局。

624日:资中县大队。

(二)内部稽查

627日:上午,行政办公室;下午,监督执法一大队。

628日:上午,监督执法二大队;下午,监督执法三大队。

629日:监督执法四大队。

五、工作要求

(一)按照《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要求,法制稽查人员要落实有关稽查规定和要求,全面开展工作,做到不留死角。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分析研究,结合实际,依法依规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及时纠正稽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狠抓责任落实,切实发挥稽查职能作用。

(二)请各县(市、区)大队、内江经开区社事局、市支队各队(室)按照此次稽查督导内容做好相关准备,确保资料齐全和人员到位。

(三)以《廉政准则》为准绳,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十项规定和各项廉政纪律。

(四)各县(市、区)大队对本年度的稽查工作认真进行分析和总结,归纳特色亮点工作,并于20221015日前将年度稽查工作总结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盖章后,报市支队法制稽查大队。

联系人:李

电话:0832228516318215599518

邮箱:1052799537@qq.com

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

                   20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