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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督导打击非法行医  推进医养事业健康发展

日期:2022-08-31
来源:内江市卫生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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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参加内江市打击整治养老机构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整治督导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总体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养老机构内部非法行医行为,规范卫生行业秩序,有效保障老年人健康权益,进一步提升全市医疗、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按照《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内江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提供诊疗服务违法行为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内卫办发[2022]108 号)要求,2022年8月16日-22日,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以下称市支队)派员参加内江市打击整治养老机构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办公室组织开展的联合排查整治督导工作,并对前期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单位进行同步“回头看”。

此次督导在全市范围共抽查了18家各级养老机构。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查看、翻阅资料、询问了解、听取汇报等方式,重点检查机构是否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备案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是否超出登记范围或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卫生技术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病历文书填写是否规范,是否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是否违规借用公立医院名称诱骗患者,是否违法泄露患者信息,是否以虚假检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情况。

卫生监督员对存在问题的养老机构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通过宣贯卫生法律知识,对医养结合机构和养老机构执业行为进行了有效指导,使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更加明白了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行医资质医疗机构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养老机构内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行医资质过期或暂停执业期间仍然开展诊疗活动、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超出登记或者备案范围执业、养老机构内医务人员未按照注册执业范围执业等非法行医行为的危害性,有效压紧压实了养老机构依法执业的主体责任,增强了养老机构涉医行为的法律意识,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营造规范有序的医疗、养老环境,促进了我市老龄事业、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撰稿:刘

审核:杨

签发:奚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