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专班开展2025年放射诊疗机构监督检查执法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督促医疗机构依法履行放射诊疗服务的主体责任,指导医疗机构有效落实放射诊疗工作各项管理要求和措施,提升放射诊疗工作能力和水平,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和公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内江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专班(下称市执法专班)安排监督执法四组(职业病防治、放射诊疗卫生监督执法小组)在全市2025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过程中,专责负责监督检查放射诊疗机构,依法依规规范放射诊疗行为。
4月14日-5月28日期间,市执法专班已完成对市本级负责日常监管的5家放射诊疗机构及各县(市、区)21家放射诊疗机构的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检查过程中王岚副主任带领监督执法四组执法人员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现场查看、询问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对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在批准范围内开展放射诊疗工作、放射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放射卫生管理档案及制度建立健全、电离辐射警示标识设置、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检测和放射诊疗场所防护检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人剂量监测档案以及培训档案建立、放射应急预案建立及演练情况等内容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场检查期间,监督执法人员使用xγ辐射巡测仪等设备,对CT室、DR室、放射治疗机房、核医学科等重点场所、重点点位的x射线、γ射线进行了快速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当场告知现场作业的放射工作人员,检查期间的所有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国家放射卫生相关标准规定的限值要求。
从现场监督检查情况来看,被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管理工作总体情况较好,但部分机构存在:未规范存放放射防护用品、对机构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人员未进行书面告知其体检结果并签字、对受检者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未进行屏蔽防护、未定期对放射防护及设备性能开展定期检测等问题。执法人员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针对检查发现的违规及轻微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一一将法律法规或标准规范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向有关机构的管理人员和放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讲解,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检查发现的一般或较重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已制作相关文书,拟予以立案查处。
下一步,市执法专班将继续强化和督促各县(市、区)对放射诊疗机构的监督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放射诊疗违法行为,不断提高全市放射诊疗质量和水平,切实维护和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和公众的生命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