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支队开展职业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监督执法工作
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一头连着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一头连着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直接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我市职业卫生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行为,根据《关于开展职业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监督执法的通知》(川疾控局综监督便函〔2024〕7号)文件要求,内江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下称市支队)印发了《内江市2024年集中开展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强安2024”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等六项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6月7日-28日,市支队在开展2024年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随机监督抽查与“强安2024”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期间,对全市2家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1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了专项监督执法工作。
本次专项监督执法工作由王岚副支队长带队,监督执法四大队晏文涛、胡晓余、龙欣悦等3人参加。在有关县(市、区)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监督执法人员的协同配合下,执法人员对照《卫生监督执法“四化”建设系列丛书职业(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卫生监督执法指南(2023版本)》检查了有关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情况、技术服务规范性情况、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情况、技术服务能力情况四个方面的内容。重点核查了技术服务机构是否存在超资质认可范围从事检测、评价服务情况;是否存在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情形;是否出具虚假的职业卫生或放射卫生技术报告或其他虚假证明文件;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技术服务活动;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委托其他机构检测的情形;是否以书面形式与用人单位明确技术服务内容、范围以及双方的责任;是否存在转包职业卫生或放射卫生技术服务项目;是否存在擅自更改、简化技术服务程序和相关内容等情形。本次被检查的2家单位均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现场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对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和“强安2024”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检查期间,执法人员对有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定期检测或现状评价报告的合规性、规范性一并进行了延伸检查。
下一步,市支队将继续按照省、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关于开展职业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监督执法工作要求,持续深入开展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其执业行为,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