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支队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督导检查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四川”2030规划纲要》,保护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从源头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1〕621号)《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内江市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等文件要求,内江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下称市支队)印发了《内江市2024年集中开展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强安2024”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等六项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6月7日-28日,市支队在开展2024年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随机监督抽查与“强安2024”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期间,对各县(市、区)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及有关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本次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督导检查工作由王岚副支队长带队,监督执法四大队晏文涛、胡晓余、龙欣悦等3人参加。在各县(市、区)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检查人员听取了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查看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内专项治理上报审核等事项内容,查阅了纳入治理工作的用人单位档案,了解了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结合实际提出了应对的意见和建议。在有关用人单位,执法人员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对用人单位职业防治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用人单位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或评价情况、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培训情况、防护用品配备情况等。从被抽查的用人单位检查情况来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较好,但少数单位仍存在粉尘、化学毒物或噪声检测超标且合格率未达到85%以上的情况,针对有关问题,检查人员要求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方案,同时要加强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沟通联系,寻求专业指导,确保整改实效。
根据内江市治理工作方案要求,2024年底要完成纳入治理企业总数的100%,截至目前,市中区、经开区已全部完成纳入治理企业的总数,其余各县(市、区)也已完成超过纳入治理企业的百分之八十。接下来,市支队将继续加强对各县(市、区)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如期高效完成我市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任务,为劳动者营造放心、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