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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101期简报 凝聚合力下真功  随机抽查见实效

日期:2024-07-03
来源:内江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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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支队完成市本级2024年国家、省级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专业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规章规定,根据《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二函〔2024〕83号)、《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川疾控局监督函〔2024〕9号)等文件要求,内江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下称市支队)印发了《内江市2024年集中开展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强安2024”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等六项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2024年的国家、省级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要与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强安2024”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等工作同步开展、一体推进。67-28日,市支队副支队长王岚、监督执法四大队大队长晏文涛、胡晓余、龙欣悦等4人,在各县(市、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的协同配合下,集中开展并完成了市本级2024年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国家、省级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任务。市支队监督执法人员遵循依法、公正、高效原则,对照《卫生监督执法“四化”建设系列丛书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执法指南(2023版本)》《卫生监督执法“四化”建设系列丛书放射诊疗机构监督执法指南(2023版本)》等指南明确的检查内容和方法,通过现场踏勘、查阅文档及电脑资料、调查询问了解等方式对相关单位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市支队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据《行政处罚法》及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规定,根据其性质、情节及危害后果,明确限期整改要求,坚持教育引导为先,逾期不改处罚原则,依法依规,分类处理。

工作期间,市支队监督执法人员对各县(市、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及有关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强安2024”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等重点工作一并进行了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通过开展本次“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提升了监管效能提高了职业放射卫生领域被监管单位依法经营、依法执业的主体责任意识,维护和保障接害劳动者、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及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