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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规范放射诊疗行为

日期:2024-04-26
来源:内江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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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全区各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管理水平,增强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意识,规范放射诊疗行为,按照《市中区2024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内江市市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以下简称大队)2024年4月在全区(含经开区)开展了医疗机构放射卫生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主要针对各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监护档案建立情况、职业健康检查情况、防护设施配备及使用情况、个人剂量监测情况以及放射设备场所定期检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发现大部分医疗机构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卫生标准开展放射诊疗和管理工作。但是个别单位仍存在一些问题:1.放射诊疗设备及机房的定期检测周期超过一年;2.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不完善;3.未按规定对受检者照射野临近部位敏感器官进行防护;4.未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书面告知放射工作人员本人。针对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现场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并限期上报整改情况。据统计,本次专项检查共检查各类各级医疗机构共计25家,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13份。

下一步,大队将针对本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查看各医疗机构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