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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69期简报 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执业行为  打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保障“中间一公里”

日期:2024-04-26
来源:内江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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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支队开展2024年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专项监督执法检查

为深入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执业行为,提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监管效能,为用人单位提供科学、经济的职业健康监护意见和建议,有效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内江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下称市支队)安排王岚副支队长、监督执法四大队大队长晏文涛、贾晓东、龙心悦4人组成职业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小组,在全市2024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专责负责监督检查放射诊疗机构与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依法依规规范其执业行为。

内江市现有备案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机构9家。截至目前,市支队已完成2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执法工作。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人员对照《卫生监督执法“四化”建设系列丛书—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卫生监督执法指南(2023版)》中编写的有关检查方法和内容,通过现场查看、询问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检查了被检查机构资质备案情况、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人员设置是否完整、功能分区是否合理、仪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在备案的类别和范围内开展工作、检查项目是否符合GBZ 188和GBZ 98等技术规范规定、报告出具是否规范、档案资料保管是否完整齐全等内容。同时就《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3年四川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质量评估结果的通知》(川卫办职业健康便函﹝2024﹞8号)文件中通报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质量评估存在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对劳动者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体检项目不全的问题,执法人员与被检查机构负责人员现场进行了交流反馈,要求其加强与用人单位沟通解释工作,争取用人单位的理解和支持,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了整改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执法人员将问题告知了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监督机构,建议其加强业务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安排职业健康检查。

下一步,市支队将持续关注省卫生健康委公布的涉及内江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或变更备案信息,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履行监管职责,按照国家、省级2024年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要求和市卫健委工作安排,对全市范围内的其余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全覆盖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其执业行为,切实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