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支队组织开展2024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督查工作
推动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是发挥医疗卫生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的重要举措,也是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的必然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践,督导医疗机构切实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工作,根据《内江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印发内江市2024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卫执法发〔2024〕18号),2024年3月28日起,在各县(市、区)大队的配合下,内江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下称市支队)在开展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检查中,同步推进2024年全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督查工作,并对2023年依法执业在线自查市级抽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
本次拟将督查医疗卫生机构24家,其中市级日常监督单位5家,县(市、区)日常监管的医疗机构19家,涵盖乡镇卫生院、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采供血机构等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现场检查、翻阅资料及询问了解,督查组重点核实“四川智慧卫监”线上自查自纠情况与线下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依法执业自查是否流于形式,诊疗科目或卫技人员变动后是否及时进行系统维护,自查发现问题是否及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等情况,同步对2023年抽查发现的组织管理文件更新不及时、相关必要制度不完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无记录、未制定年度自查计划、未严格落实奖惩制度、未将自查情况进行公示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
通过现场督查结果来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基本能够及时按要求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工作,2023年抽查问题基本整改到位,但仍存在个别医疗卫生机构系统操作不熟练、重视程度不够、自查中“缺项填为合格”、整改计划(报告)上传不及时等问题。对此,督查组现场操作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并向被检机构进行了交流反馈,重点宣贯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进一步向医疗卫生机构传导压力,督促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强化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管理。
下一步,市支队将稳步推进全市依法执业自查督查工作,确保真查实查、真改实改,及时防范风险隐患,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管理和服务水平,完善闭环监管制度,切实提升综合监管效能,助力内江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