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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医院污水管理检查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日期:2024-04-17
来源:内江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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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国家环保督查工作检查组第三轮督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辖区内各医疗卫生单位做好医疗废物、医院污水管理相关工作,内江市市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以下简称大队) 20244派出卫生监督员结合医疗机构综合检查,对辖区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医院污水管理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

通过前期检查发现:大部分医疗机构按照行管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医疗废物、医院污水处置工作,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各医疗机构均开展了医院污水的自检工作,但有个别医疗机构对医疗污水中粪大肠菌群数、沙门氏菌、志贺氏菌的检测频次未达到相关要求;个别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容器盛装超过四分之三还未及时收集,交接登记完善。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均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各单位及时整改。截至目前,已检查各类医疗卫生机构5家,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4份。

下一步,大队将继续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医院污水管理方面的监督执法力度,对发现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