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卫健委《关于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传染病防控和重点公共场所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和市支队《关于印发内江市开展2024年春节期间传染病防控和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暨艾滋病防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近日,大队在全区范围内(含经开区)开展了重点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的重点公共场所监督检查主要针对候车室、娱乐场所、大型宾馆、商场超市等人流量相对密集的公共场所的通风消毒、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通风设施运行和清洗消毒情况以及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主要针对二次供水单位和现制现售水经营单位的供(储)水设施清洗消毒情况、人员健康证明持有情况、消毒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艾滋病防治专项行动主要针对住宿场所、沐浴场所、车站等四类公共场所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情况、免费安全套摆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薄弱环节,卫生监督员现场予以业务指导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被监督单位限期整改。
截至目前,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36人次,监督各类场所共计23家,其中住宿场所8家,商场(超市)4家,娱乐场所(KTV)2家,电影院2家,车站1家,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6家。
下一步,大队将按照省、市文件要求,继续开展节中、节后重点场所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以及艾滋病防治专项检查,确保人民群众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活饮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