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支队开展2023年下半年血液安全监督检查
“血液不能人工合成、不可替代、不能长期保存,是宝贵的战略资源和稀缺资源。”血液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开展血液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是督促采供血机构、临床用血医疗机构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加强血液安全管理、保障血液安全的重要举措。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四川省血液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医政便函〔2023〕257号)文件要求,内江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下称市支队)印发《关于开展内江市2023年血液安全检查暨下半年采供血机构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内卫执法发〔2023〕50号),2023年11月14日-12月8日期间,市支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各县(市、区)大队协同配合下,与省总队及中国医学科学院输血研究所等专家一起,采取“执法+专家”模式,对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心血站、单采血浆站等7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血液安全督导检查。
检查组通过听取介绍、实地查看、翻阅资料、询问了解等方式,对医疗机构组织与制度建设运行、血液来源与管理、临床输血管理、自体输血、脐带血采集、依法执业自查、院感防控等方面情况及采供血机构献血(浆)者招募与管理、血液(浆)采集、实验室检测、血液成分制备和质量管理、血液(浆)储存与出入库、设备物料管理、不良反应处置、特异性免疫开展、传染病与医废管理、放射诊疗、依法执业自查等方面情况实施了重点检查。
通过现场检查情况来看,被检查机构均能够按要求落实依法执业自查,临床用血及采供血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但个别机构仍存在: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文件未及时更新、临床输血病历不规范、体系文件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功能分区无标识、关键设备无运行标识、DR室注意事项标示失实、心电图与DR室无人脸识别设备、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不完善、实验室半污染消毒记录不完善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进行了细致地普法宣传、解疑答惑,并现场交流了好的经验做法,同时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医疗机构及采供血机构落实落细整改。
本次血液安全检查,省市县联动执法普法,采取“执法+专家”双向联动、优势互补模式,从执法的法律底线监管角度及专家的质量安全提升角度进行了一次系统全面的大排查大“体检”,及时发现了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建议,有效督促机构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提升临床用血或采供血服务质量,进一步织密扎牢血液“安全网”,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