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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威远某某口腔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日期:2023-12-04
来源:内江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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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黎雅群

一、案情简介

2022年2月20日,威远县卫生健康局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接到该县山王镇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咨询电话:该镇黄荆沟社区一店面在开展口腔诊疗活动,开展口腔诊疗活动人员董某某自称是威远某某口腔诊所医师。

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立即在国家卫生健某委员会官网上查询,发现威远某某口腔诊所无董姓医师注册后,迅速前往报告的非法行医地点检查。发现该店面内有一台通电中的牙科综合治疗椅,以及各种开展口腔诊疗的药品、器械,写有“某某口腔、董医生、威远地址:威远县某街12—14号”的名片一叠,标有患者姓名、生产日期、定制单位、医生姓名及具体牙位的保修卡三张,该店内有一名自称叫董某某的男性。

2022年2月21日,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对位于威远县严陵镇某街的威远某某口腔诊所检查发现董某某正坐在该诊所一台牙科综合治疗椅旁为一女性开展口腔诊疗活动。      

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董某某是威远某某口腔诊所勤杂工,主要从事牙模打磨及消毒等勤杂工作,董某某无医师资质。山王镇黄荆沟社区的店面是董某某租凭来开展口腔诊疗活动的,现场检查发现的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的写有某某口腔、董医生、威远地址:威远县某街12—14号的名片是董某某为了使老百姓相信其是正规口腔诊所医师而制作的。为了规避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检查,董某某每周日在该店为患者拔牙、安牙,以及根管治疗等口腔诊疗活动,其余时间在威远某某口腔诊所工作。威远某某口腔诊所是正规医疗机构,该诊所负责人袁某某允许董某某独立为口腔患者开展安牙,修牙以及口腔照相等工作。

经威远县卫健局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合议讨论,最终认定董某某存在非医师行医行为,威远某某口腔诊所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行为,合议决定对威远某某口腔诊所给予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不良执业行为记分4分;对董某某另案处理。2022年5月26日,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将处罚决定书送达给威远某某口腔诊所。威远某某口腔诊所无异议并完全履行,本案于2022年6月3日结案。

二、案件简析

(一)重视群众信访工作。一是在宣传单、微信公众号、网站公示举报电话、场所,方便和鼓励群众举报投诉,保持渠道畅通;二是投诉举报必查必回复。

(二)部门联动打击非法行医。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期间,节假日、平时的日常监管、巡查以及调查投诉举报过程中,联合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非法行医行为容易发生的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非法行医行为零容忍,依法查处,对涉嫌非法行医罪立案标准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2019年至今成功移送涉嫌非法行医罪案件3起。

(三)打非行动与现场宣传结合。充分利用打击非法行医活动,向围观群众发放打非宣传资料,告知群众非法行医行为的表现及危害,让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行医行为。在核实非法行医行为后,执法人员在非法行医现场张贴公告,告知群众非法行医场所及非法行医人员基本信息,提醒群众慎重就医。

(四)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诚信建设宣传、督导,在对医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时,向医疗机构进行诚信宣传,将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记分管理,对检查发现医疗机构存在《四川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或医务人员存在《四川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将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医务人员定期考核、绩效工资、评先评优等挂钩。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