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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173期简报 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日期:2023-11-17
来源:内江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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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开展2023年出生医学证明专项监督检查及省级交叉检查工作

近期,相关地区个别医院涉嫌违法违规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监督管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妇幼便函2023〕80号)、《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11月13-14日,内江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下称市支队)指派2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与市妇幼保健院相关专家组成市级监督检查组,在各县(市、区)妇幼保健院的支持配合下,开展并完成了市级《出生医学证明》监督检查工作。2023年11月14-15日,市支队指派监督执法二大队杨玲大队长与市妇幼保健院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省级交叉监督检查组对眉山市8家助产机构开展了《出生医学证明》专项监督检查。

按照《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市级监督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询问了解、信息核查等方式,现场抽查了资中县人民医院、资中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威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资中资州医院、威远同心医院等5家《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委托管理机构,省级交叉检查组对眉山蕴缨妇产医院、眉山市东坡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眉山市中医医院、仁寿县妇幼保健院等8家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组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省级质控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妇幼便函2023〕72号)中的《四川省2023年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质量质控表》,重点核查了委托管理机构和签发机构相关文件和档案资料,现场检查了有关规章制度的建立、空白证件的申领和保存、证章管理程序、签发管理流程、废证处置要求等环节,实地查看了证件保管设施是否符合“三铁两锁”规定,签发流程是否落实“证章分离”要求。通过查阅台账、核查申领当事人名单及信息、回访相关当事人等方式,有效核实了《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的真实性。针对委托管理机构,重点检查了空白证件出入库、亲子鉴定证明、机构外出生证明的签发等关键环节。针对开展助产的民营医疗机构,重点核查了是否存在未取得助产技术服务资质非法开展助产服务、助产士未取得助产技术服务资质非法开展助产服务的情况。通过检查发现,委托管理机构和签发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总体比校规范,宣传告知内容及信息正确,空白证管理和印章管理、首次签发管理、换发管理、废证管理、档案及信息较规范。但是在有关制度的落实落细上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机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接生人员未执行双签、《出生医学证明》存根登记的接生人员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培训合格证明、档案存放处无防盗窗和温湿度计、《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打印地址和有效证件不一致、出库编号登记有误、印章使用登记表存在盖章人员未签字、《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及《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接生人员与病历中接生人员登记不一致等。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检查组现场反馈了意见,要求各级各类助产机构落实落细整改,确保整改到位,不留安全死角,切实提升《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和管理质量。

通过开展本次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签发机构的主体责任,全面排查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各机构、各环节风险隐患,强化了《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人员的法律责任意识,落实落细了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规范了《出生医学证明》申领、出入库、签发等相关工作,及时消除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漏洞及安全隐患,有力保障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