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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167期简报 深化血液安全督查  筑牢血液安全屏障

日期:2023-11-06
来源:内江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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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支队开展2023年下半年血液安全监督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血液安全管理、强化依法执业意识、保障血液安全,根据《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血液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11月1日-2日,内江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下称市支队)指派监督执法人员,与市级有关输血质控专家一起,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两组对市中心血站、4家单采血浆站、2家(市第一人民医院临床用血单位开展血液安全督导检查检查中,市支队深化实践委市政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项”的要求统筹推进2023年下半年采供血机构监督检查任务及“回头看”工作

按照《献血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血站管理办法》《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监督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调阅资料、询问了解、听取介绍等方式,对医疗机构的机构与人员资质、组织建设、制度建立、临床输血管理、血液来源与管理、自体输血、脐带血采集、依法执业自查等方面情况以及采供血机构的机构与人员资质、献血(浆)者招募与管理、血液(浆)采集、实验室检测、血液成分制备和质量管理、血液(浆)储存与出入库、设备物料管理不良反应处置、特异性免疫开展、依法执业自查等方面情况实施了重点检查。

检查情况来看,受检单位2023年上半年综合执法检查提出的问题落实整改临床用血及采供血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但仍存在个别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未明确专(兼)职人员、入库验收登记不规范、自体输血病历填写不完善、归档资料不完善如授权任命文件未签字或盖章,未建立消毒产品、重要物料台账及血浆重量保留两位小数,但用于称重的电子秤只能显示一位小数等问题。对此,监督执法人员现场反馈了意见,并指导医疗机构及采供血机构落实落细整改。

进一步筑牢监管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保障血液安全督查组对临床用血及采供血机构进行了针对性宣传普法,全面做好了问题沟通交流和指导服务,要求各被检查机构强化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加强依法执业自查,深化细化血液安全质控,切实增强行业自律,及时梳理并整改存在问题,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持续提升临床用血或采供血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