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江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转发关于开展抗 (抑)菌制剂经营使用单位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内卫执法发【2023】46号)的工作要求,资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于2023年10月20日至26日集中开展并完成了辖区内抗 (抑)菌制剂经营使用单位专项检查工作。
检查内容包括:抗 (抑)菌制剂经营单位销售的抗(抑)菌制剂产品名称、标签、说明书、包装等是否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通用要求》GB38598-2020的规定,是否经营暗示疗效或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是否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及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等资料;医疗机构是否严格落实消毒产品进货查验制度,是否将抗(抑)菌制剂作为药品使用或向患者、公众推荐。
本次专项检查共抽查抗 (抑)菌制剂经营单位20家(其中药品经营单位9家、母婴店6家、商场超市5家),抗 (抑)菌制剂使用单位11家(其中医疗美容机构3家、口腔诊所6家、婴幼儿洗浴店2家)。检查发现:各医疗机构基本能落实消毒产品进货查验制度,未发现将抗(抑)菌制剂作为药品使用或向患者、公众推荐;抗 (抑)菌制剂经营单位(药品经营单位、母婴店、商场超市)、抗 (抑)菌制剂使用单位(婴幼儿洗浴店)存在负责人不熟悉经营使用抗(抑)制剂需索取的证明文件内容或索取证明文件不完善等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监督人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同时现场向抗 (抑)菌制剂经营使用单位等宣传法律相关知识。
下一步,大队将进一步加强抗(抑)菌制剂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强消毒产品相关法规宣传,规范消毒产品经营使用行为,提高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自律意识,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