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国家疾控局综合司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3 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二函 〔2023〕66 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 2023 年随机 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川卫监管函〔2023〕116 号)等文件要求, 按照省、市 2023 年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培训会议上的工作安排,8月28日—9月8日内江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下称市支队)党支部书记谢毅、监督执法一大队卫生监督人员协同各县(市、区)大队卫生监督人员对全市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开展了随机监督抽查(二期)工作。
此次随机监督抽查共检查了理发店9家、宾馆11家、美容店4家、学校1家、水厂1家。监督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查看有关文档资料及现场监督检查的方式开展。此次检查发现问题主要有:1、个别理发店卫生公示栏未张贴在醒目位置,未张贴禁烟标志;2、未规范建立清洗消毒档案;3、未配备皮肤病专用工具箱;4、个别宾馆布草间堆放杂物,消毒间卫生环境较差;5、消毒产品未索证索票;6、未按照《四川省安全套摆放指南》相关规定在每个房间摆放两个免费安全套。针对以上发现的问题,市支队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现场将检查情况反馈给经营单位负责人,并依法提出专业指导意见,下达监督意见书21份,责令其限期整改,及时提交整改报告,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知属地大队后期落实整改“回头看”工作。对整改不到位或未整改的经营单位后期将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立案处罚。
通过此次双随机监督抽查,有效保障了公共场所卫生健康安全,进一步提高了各单位依法经营依法开展的主体责任意识,为后期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