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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132期简报 开展“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 助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日期:2023-09-11
来源:内江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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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支队开展安全生产“强安2023”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有效防范化解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风险,降低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维护和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按照《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内江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内卫办发〔2023〕35号)《内江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印发内江市2023年国家、省、市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随机监督抽查暨“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执法发〔2023〕27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强安2023”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的部署安排,9月4日-8日,由市卫生健康委职业病防治科、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下简称“市支队”)共4人组成的“强安2023”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检查组随机抽取了5个县(市、区)各2家接触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开展了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检查组人员在各县(市、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监督执法人员的配合下,通过查看现场、查阅资料、调查询问等方式,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管理组织和措施建立情况,职业卫生培训情况,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开展情况,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评价开展情况,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设置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情况,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处置情况等情况开展了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针对检查发现的个别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不完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不及时、应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危害因素不全面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了整改的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市支队将安排监督执法人员对涉嫌存在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的违法违规行为调查核实,严格依法依规处理,确保将职业病防治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坚决遏制职业病事故的发生,保持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