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支队完成市本级2023年国家、省级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专业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任务(一期)
为深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规章规定,根据《国家疾控局综合司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二函〔2023〕66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川卫监管函〔2023〕116号)《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内江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内卫办发〔2023〕35号)等文件要求,内江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下称市支队)先后印发了《内江市2023年国家、省、市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随机监督抽查暨“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执法发〔2023〕27号)《关于开展市本级2023年国家、省级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专业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一期)的函》(内卫执法函【2023】13号)等文件,明确2023年的国家、省级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要与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等工作同步开展、一体推进。7月3日-14日,市支队副支队长王岚、监督执法四大队大队长晏文涛、李婧姝等3人,在各县(市、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监督执法人员的协同配合下,集中开展并完成了市本级2023年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国家、省级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任务(第一期),对22家单位进行了现场监督抽查。市支队监督执法人员遵循依法、公正、高效原则,严格对照《四川省卫生健康监管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试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范》等规范、标准要求,通过现场踏勘、查阅文档及电脑资料、调查询问了解等方式对相关单位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同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在检查期间市支队向被检查单位发放了职业病防治宣传手册500余份。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市支队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据《行政处罚法》及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规定,根据其性质、情节及危害后果,坚持教育引导为先,限期整改为辅,逾期不改处罚原则,依法依规,分类处理。
工作期间,市支队监督执法人员对各县(市、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及有关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及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进行了督促指导。
通过开展本次“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提高了职业放射卫生领域被监管单位依法经营、依法执业的主体责任意识,更好的维护和保障接害劳动者、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及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提升了监管效能,优化了监管成本,改善职业放射领域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