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9]41号)及省卫健委联合6部门制发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医疗服务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的通知》(川卫监管函[2023]129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2023年四川省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川医保办法[2023]1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按照省卫健委等部门联合制发《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川卫监管函[2023]149号)和《关于开展全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项检查的通知》(川卫办医政便函[2023]146号)文件要求,2023年7月4日-6日,内江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市支队)派员参加了市卫健委牵头,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等多部门组成的市级医疗服务领域联合整治检查专班,对全市16家医疗机构(其中包含1家市级妇幼专科医院、1家县级精神专科医院、2家县级综合医院、2家民营精神专科医院、1家医疗美容门诊部、4家乡镇卫生院、3家个体诊所、2家村卫生室)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
检查专班主动作为,凝聚合力,重点针对非法行医、欺诈骗保、麻精药品等领域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违规发布医疗、药品、器械广告,医疗价格违规等行为开展联合整治检查。检查发现,我市个别医疗机构存在麻精药品处方笺患者身份证号等项目填写不齐全;未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医师、药师未及时签名或签章;处方专用账册登记内容不完整,缺少病历号;个别临床科室在麻精药品残余剂量处理上未做到双人签字;个别诊所涉嫌存在医师未按照执业地点开展诊疗活动行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指导教育,督促医疗机构强化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定期开展依法执业自查,落实落细依法执业要求,对个别涉嫌违法违规问题,市支队将进一步调查立案处理。
通过此次多部门联合执法,统一了思想,整合了力量,行成了震慑,提升了监管效率,实现了优势互补,对加强全市医疗服务领域综合监管,保障医疗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公众健康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