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2023年上半年血液安全专项督查工作
血液作为重要的医疗资源,能够拯救生命并增进健康,其质量和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加强全市采供血机构及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监督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维护献血者和用血者健康权益,确保临床用血和采供血安全,按照《内江市2023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内卫执法发〔2023〕18号)工作安排,2023年3月16日以来,内江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下称市支队)监督执法二大队在开展2023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督行政执法过程检查中,在各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的协同配合下,对内江市采供血机构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
根据《献血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血站管理办法》《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调阅资料、询问调查、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医疗机构的机构与人员资质、血液出入库、储血冰箱温控记录及空气培养、交叉配血及抗原抗体检测、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理、依法执业自查等方面情况以及采供血机构的机构与人员资质、献血(浆)者招募与管理、血液(浆)采集、实验室检测、血液成分制备和质量管理、血液(浆)储存与出入库、物料进货查验与储备使用、仪器设备维护与校验管理、依法执业自查等方面情况实施了重点检查。
截至已完成的监督检查情况来看,通过多年来的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检查、血液安全随机监督抽查、血液安全专项督导检查、血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及普法宣传,被查的各医疗机构及采供血机构能够自觉学习并贯彻落实新近颁布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检查提出的问题切实整改到位,临床用血及采供血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对于个别机构存在的储血冰箱空气培养不规范、未严格落实非急救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输血病历书写不规范、物料库房空气湿度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为进一步完善监管长效机制,促进采供血机构高质量发展,保障临床用血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市支队对临床用血及采供血机构进行了针对性宣传普法,全面做好了问题的沟通交流并进行了有效指导服务,同时要求各被检查机构:一是充分认识血液安全的重要性,自觉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法治意识;二是强化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加强依法执业自查,及时梳理并整改存在问题,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强化行业自律;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强化人文关怀,持续提升临床用血或采供血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