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支队开展2023年职业卫生技术机构监督执法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法规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和保障卫生健康领域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下称技术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其主体责任落实,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卫健委4号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国家卫健委6号令)《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内江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下称市支队)在开展全市2023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由王岚副支队长、监督执法四大队晏文涛、贾晓东、李婧姝等4人组成的职业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小组,已完成对4家技术机构开展的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接受监督检查的4家职业卫生技术机构分别是2家公立医疗机构、1家民营医疗机构和1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4家机构均开展了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其中1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还取得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备案开展了职业病诊断工作。监督执法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对照检查表格,逐项进行核查。在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监督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机构资质备案情况、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人员设置是否完整、功能分区是否合理、仪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在备案的类别和范围内开展工作、检查项目是否符合GBZ 188和GBZ 98等技术规范规定、报告出具是否规范、档案资料保管是否完整齐全等内容。在1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执法人员重点对资质管理及技术服务管理两方面的内容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场抽查了部分检测报告档案资料。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认真把握“教育引导、整改为先”的原则,与相关责任人和单位分管负责人员现场进行了交流反馈,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改正。
下一步,市支队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健康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择期对辖区内的其他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监督执法检查,规范其执业行为,持续跟进督促问题单位整改责任落实,营造卫生健康领域技术服务机构法治、公平的营商环境,更好的维护和保障用人单位、劳动者的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