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母婴保健技术与计划生育服务专项督查
为全面落实监督管理职责,严厉打击涉及妇幼卫生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权益,推动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妇女儿童的幸福感、安全感,内江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下称市支队)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2023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母婴保健技术与计划生育服务专项督查工作,对全市18家涉及母婴保健技术与计划生育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全域覆盖、全链联动、全程闭环的督导检查。
本次检查主要围绕《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指南》、《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指引2020版》、《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之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母婴保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人类精子库、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分、《四川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2020年版)》和《四川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2020年版)》、《四川省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1年版)》之妇幼卫生专业重点工作、2023年国家、省级、市级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随机监督抽查、医疗“三监管”中妇幼卫生专业疑似问题的现场调查核实、依法处理、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健康安全监管、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内容展开。
监督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询问调查、翻阅资料、查看病历等方式,监督检查了相关医疗机构的药房、妇产科门诊、妇产科住院部、B超室、门诊手术室、检验科等重点部门。重点核查了机构及人员资质情况,医疗机构是否建立终止妊娠药品购进记录和为终止妊娠使用者建立完整用药档案情况,妇产科门诊终止妊娠手术登记本、门诊手术病历、受术者身份查验情况,妇产科住院部中孕引产病历规范情况,妇产科门诊、B超室等重点场所设置“两非”醒目标识情况,孕14周以上孕妇超声检查登记本医务人员双签字等情况,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开展超声检查活动中是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超声检查诊疗技术规范、是否为孕妇及家属提供与诊疗无关的胎儿宫内影像图片和动态影像资料、是否建立健全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的工作制度并加强考核落实、是否加强超声诊断仪的使用管理、是否按规定处置过期、失效、报废的超声诊断仪等内容。在督查过程中,监督执法人员对启用第七版《出生医学证明》进行了宣传,引导保健机构有序过渡,规范使用。
截至目前督查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医疗机构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备注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较为规范开展执业活动,较为规范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及张贴“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标识。但仍存在个别医疗机构门诊人流病历填写不完整、未对人工流产患者进行术后随访、终止妊娠药品管理不善、“两非”标识不规范及个别医务人员法治意识不强等问题。对于现场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执法人员现场反馈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责成所在县(市、区)大队择期“回头看”;对涉嫌违法行为,当场制作了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法律文书,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拟依法立案查处。
下一步,市支队将强化监督检查,深化执法指导,提高机构及人员知法守法意识,持续规范母婴保健服务;严格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推动开展自查自纠,营造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氛围,构建监管机制多元化,提升监管效能;聚焦问题销号,落实闭环管理,巩固整改问题长效化。监督人员将初心不改,责任在肩,用心用情护卫妇女儿童健康,推动我市妇幼保健服务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