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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51期简报 提高消毒质量  控制医院感染  切实规范医疗机构消毒卫生工作

日期:2023-04-13
来源:内江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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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支队组织开展全市2023医疗机构消毒卫生执法检查工作

消毒灭菌是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重要措施,也是阻断传染病传播途径的最有效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医疗卫生机构消毒卫生管理工作,督促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相关消毒隔离规章、标准和制度,合理使用消毒灭菌方法,确保消毒灭菌技术的有效状态,最大限度的提升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省、市卫健委《关于做好消毒服务机构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内江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下称市支队)《关于印发内江市2023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卫执法发〔2023〕18号)安排,市支队副支队长奚平、三大队大队长胡晓余、陈娅敏等卫生执法人员,在各县(市、区) 卫生执法大队有关人员的配合下,开展了全市2023年医疗机构消毒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询问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院消毒卫生标准》、《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重点对我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等消毒管理组织及制度,消毒产品的索证情况;工作人员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消毒知识掌握情况;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的灭菌情况及接触皮肤、黏膜的器械和用品的消毒情况;一次性医疗用品有无重复使用及无害化处理情况;抽检使用中消毒剂的浓度;医院重点科室消毒措施落实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情况;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情况;医院污水处理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

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为:个别医疗机构医用织物洗涤房内使用的消毒产品未取得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所售消毒产品的生产企业未取得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个别医疗机构用于医疗污水消毒的消毒剂已超过使用有效期;个别医疗机构进购的消毒产品索证不齐全等。针对以上存在的违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检查中发现个别医疗机构涉嫌使用消毒产品不当等违法违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卫生执法文书,待进一步调查查处

下一步,市支队将继续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以及《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相关知识的宣传贯彻力度,适时开展“回头看”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消毒产品监督检查力度和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不断提升各单位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确保消毒产品卫生质量,切实规范消毒服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