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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31期简报 护航新学季   卫监在行动

日期:2023-03-07
来源:内江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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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开展2023年春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履行好学校卫生监督执法职能,指导学校及托幼机构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控制和卫生科普宣传,有效预防春季学校传染病、饮用水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2023年2月27日—3月3日,按照《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内江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校(含托幼机构)卫生检查工作的通知 》精神,内江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简称市支队)党支部书记谢毅、副大队长胡晓余、工作人员张恒与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等有关人员一起组成市级学校卫生督导检查组,在全市开展了2023年春季学校卫生督导检查工作。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市级学校卫生督导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现场询问、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检查了学校及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等内容:1、卫生室、保健室设置情况;开学前7天健康监测、环境消杀、物资储备、应急演练内容,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2、学校“两案九制”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学校传染病防控方案、应急预案,以及传染病报告、生晨检、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复课证明查验(特别是学校结核病)、健康管理等九项制度,以及托幼机构儿童健康检查、卫生消毒、预防接种查验、健康教育等卫生保健制度具体落实情况3、校园饮用水卫生管理情况。督促学校及托幼机构做好自备供水、管道分质供水、二次供水,以及直饮水设施卫生防护、水质消毒检测、涉水产品索证等卫生管理工作,确保学校及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现场督查情况表明:大部分学校及托幼机构的卫生安全状况总体情况较好,对卫生工作较为重视,完善各项卫生制度,制定相应工作措施。但检查发现部分学校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未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生体检结果未及时反馈学生家长;托幼机构“三防”设施有待完善;未建立供水设施清洗消毒记录,未建立因病缺勤登记记录或记录不规范;教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针对以上发现的问题,卫生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并责令所在辖区的卫生监督执法部门适时开展回头看工作。

此次春季学校(含托幼机构)卫生检查共抽取内江市辖区内(含“回头看”2023年春季开学前学校卫生专项执法检查存在问题整改单位)的22所学校(含托幼机构):高等院校2所、中学7所(含1家职业中学)、小学7所、托幼机构6所,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