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冠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传染病后,为切实提高疫情信息报送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加强传染病报告与管理工作,掌握新冠病毒感染疫情报告调整后的工作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年版)》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资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自接到文件之日起,陆续组织片区监督执法站及卫生院协管人员对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情况;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情况;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卡填写情况;是否存在瞒报、缓报、谎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情况等,截至目前,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4人,出动车辆3台,检查医疗机构40余家,发放监督意见书10余份。
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发现,医疗机构能执行首诊负责制,依法依规及时诊断,按要求如实填报传染病个案信息,个别责任疫情报告人存在传染病报告卡填写不规范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指导,未发现瞒报、缓报、谎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情况。
下一步,大队将继续对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传染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履行职责的单位或个人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