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放射诊疗卫生监管存在问题分析及建议
内江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 姚仕平
一、目的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放射诊疗设备已成为现代医疗卫生机构必不可少的检查手段,由此产生的电离辐照危害迅速增加,直接危害放射工作人员和接触电离辐射公众的身体健康。为保障受检者、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全市180余家医疗机构放射卫生工作开展年度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 对其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和对策,进而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规范放射诊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的健康发展。
二、对象与方法
(一)对象
内江市开展放射诊疗的182家医疗卫生机构。
(二)方法
采用日常年度监督检查形式,通过检查放射工作场所,查阅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档案,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放射诊疗设备检测档案,当场询问受检者等方式。
(三)检查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检查的主要内容有:放射诊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证》持有情况,进行建设项目放射防护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放射工作场所是否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识,是否配备放射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用品及其使用情况,对放射诊疗设备性能及场所防护检测情况,放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放射工作人员培训等。
三、结果
(一)基本情况
1.概况 内江市共有182家(2014年)放射诊疗机构(包括省级发证的3家放射诊疗单位),其中开展临床核医学2家,开展介入放射学3家,开展放射治疗2家。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数为173,持证率95%,其中放射治疗发证数2家,介入放射学发证数3家,X射线影像诊断发证数173家(含核医学、介入放射学、放射治疗),疾控中心X射线影像诊断发证数6家。
2.设备 全市共有256台放射诊疗设备,包括屏片机、荧光透视机、透视带影像增强、CT机、DSA、直线加速器、钴-60治疗机、SPECT、ECT等。
3.人员 2014年,全市已从事和准备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有640余人,前两年平均近600人。放射工作人员平均受照剂量为1.03 mSv/a。
(二)职业健康监护
放射诊疗机构建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的比例为95%左右,健康检查开展率为90%左右。
近3年来,全市放射工作人员年度职业健康体检560余人左右,体检率93%;开展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480余人左右,监测率80%;2014年放射工作人员培训数为641人,培训率为100%,放射工作人员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641人,持证率100%(前两年未达到)。
(三)场所防护检测及设备性能监测
统计近3年情况,放射工作场所及设备年度防护检测在80%左右,机房四周墙体、防护门、机房铅玻璃观察窗、机房面积合格率在88%左右,工作指示灯安装、警示标识张贴、机械通风装置安装的合格率在80%左右。全市放射治疗防护监测及其防护设施检查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核医学的防护检测显示,外照射超标的主要是放射性药物分装时操作位、分装时手操作位、放射性药物注射时操作位以及手操作位。开展核医学的医疗机构配置了活度计、表面污染仪和个人剂量报警仪。
统计近3年数据,放射诊疗设备性能年度监测率在30%左右,原因在我市市级放射防护技术部门在2013年底才取得检测资质。
(四)放射防护管理
经统计,全市放射诊疗机构近3年情况:成立放射防护管理机构在85%左右、制定放射防护管理制度90%左右、建立放射事件应急预案80%左右、规范放射卫生档案管理率为80%左右。
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受检者防护用品配置率为95%、85%左右。
(五)建设项目审查
2012年医疗卫生机构应开展放射诊疗建设项目预评价和竣工验收项目8项,实做5项;2013年,应做16项,实做12项;2014年,根据省、市政府清理行政许可要求,已暂停该项审查工作(申请放射诊疗许可仍需要提供评价机构所作的预评价报告和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六)监督检查
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每年开展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检查,近3年来,立案查处放射诊疗违非案件数为10余起,警告6起,罚款15000余元。
四、问题分析
(一)放射诊疗机构
各放射诊疗机构虽然对放射诊疗卫生工作日趋重视,基础条件、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但对照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仍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
1.组织管理、防护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部分医疗卫生机构未建立健全放射诊疗卫生管理组织和规章制度或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形同摆设,没有发挥真正的管理约束作用;没有设置对口的放射卫生管理组织或管理人员,严重影响单位加强自身放射诊疗卫生工作的日常管理,不能与卫生监督部门形成管理、监督、服务的合力。
2.放射工作人员未按规定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或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内江市的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健康体检率为93%,,高于全国放射工作人员从业后平均定期健康体检率63.71%(1997-1999年)水平,这与我们近年来强化督导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健康体检有关,但还有少数单位没有严格按照《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要求,组织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个人剂量监测,有的单位虽然组织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了健康体检,但没有按规定及时开展个人剂量监测。
3.受检者(患者)防护用品配置不够。放射诊疗机构的放射工作场所都能做到有防护设施,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和防护设施也都进行了放射防护检测,只有少部分单位未开展检测。但受检者(患者)的防护用品配备只有85%,在检查中还发现存在虽然配备了防护用品但不使用的情况。这与放射工作人员防护意识淡薄、专业性不强、受检者防护意识淡薄是相一致的,说明这是一个普遍的现象。
4. 放射诊疗设备性能监测亟待提高 放射诊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放射诊疗场所进行防护水平的检测、对放射诊疗设备进行性能监测,保证符合国家规定或标准,但有部分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尤其是现在卫生、环保、计量多部门管理现象的存在,不少单位认为只要有一个部门检测过就行了,不愿重复检测增加费用。
5.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开展审查。个别医疗机构的新、改、扩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因认识不够或工期紧等原因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尤其是小的牙科诊所,搬迁新址情况较普遍,未能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的评价和审查工作。
(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我市现有1家机构取得放射卫生检测和评价资质,有5家正申请放射卫生检测资质;1家机构取得放射卫生职业健康检查资质。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一方面由于人员少、工作任务重,另一方面实行绩效工资后,其人员工作积极性不够,有时不能及时将放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报告、个人剂量检测报告及现场检测报告及时反馈给受检单位。开展职业健康监护,由于条件限制,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体检每年只有一次,并且集中在一个时间段,大部分时间不能开展这一项工作,这给放射诊疗机构带来了一定的不便。
五、建议
(一) 严格放射诊疗许可
进一步加强放射诊疗的预防性审查。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放射诊疗场所按照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进行严格的现场审查,从选址、布局、防护设施、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施工前的严格审查和投入使用前的现场验收,力求从源头上控制危害,消除隐患。
(二)加强宣传和培训
继续做好放射卫生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放射防护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扩大培训的覆盖面,采取多种培训形式,加大培训考核的力度,不仅提高放射卫生监测的技术水平,提高工作场所监测、个人剂量监测、质量控制检测能力,加强放射卫生监测监督人才队伍建设;而且要努力提高各单位对做好放射防护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落实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提高放射工作人员保健待遇;切实加强放射诊疗卫生的管理。
(三)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指导,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各放射诊疗机构,尤其是基础设施较差单位的业务指导,不断提高其防护水平和管理水平,同时加大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完善放射诊疗监管机制,提高监管的效率与水平;增强法治意识,依法办事,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提高我市放射诊疗卫生工作的整体水平。
201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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