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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县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现状及措施简析

日期:2015-02-12
来源:内江市卫生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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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县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现状及措施简析

资中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

城乡供水事业关乎公众身体健康及其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面对全县高达86%自建供水单位采用易受污染的地面水为水源水大部分乡镇供水设备陈旧、水质自检能力弱、服务管理良莠不齐,加之管理体制复杂造成权责混乱等不利因素,使得饮用水卫生监督如履薄冰,困难重重。2011年以来,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加强了供水单位监督管理,同时多次向县政府提交卫生监督情况报告,引起了政府部门对民生工程的高度重视,决心花大力气实施城乡饮水统筹规划建设,逐步改善全县城乡居民饮水环境。现就我县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现状及措施简要分析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集中式供水单位152个(其中城市供水厂1个、乡镇自来水厂(站)60个,企业自建供水站3个,学校、幼儿园自建供水88个),除县供排水总公司属市政供水外,其余均为镇(村)级供水单位和学校企业自建供水单位。另还有二次供水单位有30个,包括小区直饮水点20个,学校二次供水4家,企业二次供水6家。

1.分布情况

全县152个集中供水单位分布在33个乡镇、117个行政村、36个自然村、56个学校,总受益人口约422045人,其中城市供水和乡镇供水覆盖人口约 401988 人,学校自建供水受益学生约20057 人。

2.水源类型及水源防护情况

(1)水源类型情况

县供排水总公司和63个乡镇自来水厂中,有9个集中供水单位以地下水为水源水外,其余55个集中式供水单位均以地面水为水源水(其中大部分以江河水、水库水为水源水)。88个学校自建供水单位,有87家以地下水(井水)为水源水。

(2)水源防护情况

仅18个水厂的取水源设置了明显的防护标志,划定了水源保护区域。

3.水质处理情况

近年由于国家资金的投入,全县51个集中供水工程得到改扩建,水质净化处理设备较往年有明显改善,其中12个水厂有较完善的水质净化处理设备,并正常使用。

4.涉水产品相关票证情况

12个水厂涉水产品票证齐全。

5.水质日常检验情况

县供排水总公司建立了水质检验室,可开展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等26个指标的日常检验;南光集团集中式供水站建立了水质检验室,可开展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游离余氯、水的色度和浑浊度6个指标。

6.水质管理卫生制度建立情况

仅5个水厂制度相对健全。

7.经营方式

当地政府承包给私人经营的42 个,政府直接经营的15个,政府和私人共同经营(租赁)的1 个,自营供水的88个,村级组织管理的2个,其他方式的 4 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管理体制不顺。全县大部分水厂承包给私人经营,少部分水厂由当地政府农业服务中心管理,个别水厂由所在村村干部管理,从而导致相互推诿、权责不明,重效益轻质量的状况。

2.管理意识不强。部分水厂接受检查时负责人不到场,少数水厂多次联系后仍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检查;水厂的负责人安全意识不强,消毒处理简单;水厂连年亏本,政府资金投入不足,设备改造难。这进一步增大了居民的饮用水安全风险,也增加了我们的监管难度。

3.卫生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

4.水源水易受污染。全县饮用水水源以江河、水库水为主,易受到群众生产生活影响,尤其河堰、水库肥水养鱼和群众农田活动对取水点的污染较大。仅2014年大队就收到水源水污染致水质差的投诉4起。

5.缺乏卫生审查验收。全县33个乡镇在水厂建设项目实施前未进行卫生“三同时”审查,建成后没有进行卫生审查验收,所有学校在打井时均未申请卫生审查。日常监督即使发现这些新、改建项目不符合集中式供水站卫生标准要求,数次责令改造却因资金问题始终无法落实。改造工作不落实,水质处理就无法达到理想效果,这给我们的卫生监督工作造成了极大困难。

7.水质检测工作不重视。既不配合县疾控部门的水质检测工作,又自身开展水质自检频率不够,造成水质情况不明。

8.水质抽检合格率低。水质检测合格率低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水源水卫生防护差,部分水源水存在微量元素超标。二是供水单位不重视水质处理,部分经营单位在水质处理过程中偷工减料,或有设施不使用;少数水厂水质处理设备不全或设施陈旧,不能满足水质处理要求;村级供水站只能解决有水吃的问题。。

9.证照不齐。受水质监测不达标、经济效益差及抽检费用高、责权不清晰相互推诿等因素影响,卫生许可证办证率一直偏低。供管水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率低。

三、工作措施及建议

针对以上卫生监督检查发现的情况,我们认为可从几个方面着手,并已将建议汇报县政府,齐抓共管,达到保障全县饮水卫生安全的目的。

1.理顺管理体制。以属地管理原则为主,明确镇乡政府为主体责任单位,尽快理顺全县饮用水供水单位的管理体制,确定经营业主和饮用水质量安全责任人。

2.强化领导,严格审查。地方政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建立各部门联系制度,依照国家规定对生活饮用水新项目进行相应的卫生审查,并将饮用水水质管理纳入政府安全管理工作内容,与食品安全和维稳工作一并纳入考核。

3.大力推行镇(乡)村供水一体化工程。加快推进“城北饮用水工程”的建设,逐步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村村用上自来水。

4.加强培训,强化法治意识。加强对镇乡饮水安全分管领导、集中式供水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及供管水人员的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以增强其依法治水的法律责任意识,减少安全隐患。

5.强化健康体检工作。集中式供水经营单位要每年组织供管水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要调离制管水工作岗位,确保供水安全。

6.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供水单位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改造水质处理工艺流程,加强日常管理,做好相关记录,做到有据可查,提高水质质量合格率。

7.开展饮用水水质日常检验工作。各集中式供水单位按规定建设水质检测中心或建立水质检验室,开展常规水质自检工作;没有条件设立水质自检室的供水单位,可委托县疾控中心开展常规指标检测,以便及时掌握水质变化状况,做到水质不合格坚决不出厂。

8.做好水源保护。各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向当地政府主动汇报,由当地政府在饮用水取水源设置明显的水源保护标志,并划出水源保护区域,以减少取水点污染因素。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管理条例》,加强各镇乡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的管理和处理,修建和完善场镇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杜绝饮用水取水点与生产生活垃圾和污水相邻。  

9.加大投入,完善设施。特别是各学校应加大资金投入,改善饮用水处理设施,明确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饮用水进行日常处理,以提高饮用水合格率。

经过多方共同努力,县政府为逐步改善供水环境,于2014年出台了《资中县城乡饮水统筹办法(试行)》,计划成立水务总站统一管理全县水厂运行,拟将全县33个乡镇水厂经营权全部购买收归政府统一经营,并明确水务、发改、财政、环保、卫生、物价、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职责,增进协作,整合资源,在全县选取5个优质水源地建立大型水厂的饮水统筹工程。建成后将实现片区管网互通,既独立供水又能相互调剂,科学调度,确保旱涝、故障等情况能正常供水。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实现“农村饮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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