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2015年医疗卫生综合监督
现场执法检查总结分析
内江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 姚仕平
根据《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卫办发【2010】158号)、《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现场监督检查标准(试行)〉的通知》(川卫办发[2012]163号)、《内江市卫生局转发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医院等级评审与复查日常监管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内卫医【2013】9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内江市卫生局转发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5年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内卫办发[2015]84号)、《内江市卫生局关于开展〈献血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内卫办发[2015]86号)、《内江市卫生局中共内江市委宣传部内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5年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内卫办发[2015]46号)、《内江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5年内江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专项整治检查方案〉的通知》(内卫办发[2015]47号)、《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内卫计办发[2015]4号)等文件要求,贯彻落实5月13日市卫计委刘波主任、印永彬副主任在内江市医政中医暨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5月25日至6月19日,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开展并完成了我市2015年医疗卫生综合监督现场执法检查工作。
一、检查目的
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献血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护士条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执行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落实卫生监督机构监管责任,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解决暴露出的一些突出问题,推动医疗机构执业合法化、服务流程规范化、服务质量优质化,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检查内容
《内江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工作的通知》(2011年5月)、《内江市卫生局转发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5年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内卫办发[2015]84号)、《内江市卫生局转发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医院等级评审与复查日常监管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内卫医【2013】99号)中医院规范执业专项监督检查部分、《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现场监督检查标准(试行)〉的通知》(川卫办发[2012]163号)、《内江市卫生局关于开展〈献血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内卫办发[2015]86号)、《内江市卫生局中共内江市委宣传部内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5年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内卫办发[2015]46号)、《内江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5年内江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专项整治检查方案〉的通知》(内卫办发[2015]47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18号)、《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内卫计办发[2015]4号)
三、检查要求
在此次医疗卫生综合监督现场执法检查中,注意加强了与公安、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涉及相关部门职责的问题和违法线索及时通报移送,形成工作合力。卫生计生执法监督和医政医管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沟通,确保综合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检查情况
市支队指派现场执法检查人员10余人,由姚仕平支队长带队,监督一科、监督二科、监督三科、稽查科、行政办公室监督人员参加。各县(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安排3-5名卫生执法监督人员与市支队一起,参加了除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医疗卫生机构以外的各自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现场执法检查。
自5月25日开始至6月19日,市支队组织开展并完成了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医疗卫生机构,省、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注册的医疗卫生机构,市疾控中心、市中心血站、四川蜀阳单采血浆有限公司资中单采血浆站等31家医疗卫生机构的的现场执法检查。其余医疗卫生机构的现场执法检查由其所在辖区的各县(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负责。市支队对各县(区)大队开展辖区内的有关医疗卫生综合监督现场执法检查情况进行了抽查。
五、结果处理
此次2015年医疗卫生综合监督现场执法检查,结合了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违规医疗广告发布和四川省医院等级评审与复查日常监管考核暂行办法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市支队加强了对各县(区)大队在其职责范围对辖区内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指导。
此次检查从关注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了领导,认真部署落实、组织实施,进一步强化综合监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卫生标准规范的规定,加强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查到底,做到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一般违规行为,现场指导并限期改正,登记入该医疗卫生机构信用档案;轻微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复查,对该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进行记分记录管理;一般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复查,上报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暂缓校验期半年,实施行政处罚,对该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进行记分记录管理;严重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复查,上报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并实施行政处罚,对该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进行记分记录管理。被查单位存在的违规违法问题,卫生执法监督人员依各科室职责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0余份,责令限期整改。市支队正逐一梳理各被查单位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提出处理建议,汇总上报市卫计委,按照其决定立案查处违法行为。
此次检查利用各种形式宣传了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了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意识。有效发挥了社会舆论监督作用,主动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发动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线索,营造了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有利氛围。
今后,我市将积极贯彻执行《四川省卫生监督落实依法治医工作方案》,切实推进依法治医工作,依法监督促规范、依法监督促发展。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