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府办函〔2017〕45号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内江市2017年度创建国家
卫生城市工作计划》的通知
市中区和东兴区人民政府、内江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 现将市创卫办制定的《内江市2017年度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计划》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内府办函〔2017〕45号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内江市2017年度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计划》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