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把双随机的“经”给念歪了?
Why?How?
双随机在卫生监督领域已“轰轰烈烈”执行了半年。说起“双随机”这三个字,也许只有基层卫生监督员才能体会其中的心酸和无奈……
双随机是个好东东,本来无可厚非。但是,却有人把“好经”给念歪了!
双随机的由来和本义?
2014年9月,李克强总理在天津考察,海关工作人员展示了由计算机随机抽取需要开箱检验的货品和负责检验的工作人员这一“双随机”的抽检方式,过关的企业不知道自己是否会被检查,也不知道会被谁检查。
不可否认,这是一项制度创新,完全压缩了寻租交易空间,同时也避免了100%的开箱验货,其中的普遍性理念可以汲取而加以推广。2015年7月22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机制,目的在于实现执法检查的公正、公平、透明,克服“任性”检查对企业的干扰,实行“阳光”、文明执法。
双随机实际执行遇到的问题:双随机和全覆盖的碰撞
2017年,双随机被引进至卫生监督领域。但是卫生监督有其特性,追求全覆盖在卫生监督人眼中早已根深蒂固。
一直对监管相对人100%的监管覆盖,现在随机抽查机制又必须贯彻执行,怎么办?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卫生监督人有办法:先随机抽取一部分,剩下的再全覆盖!
100%和随机抽取本就是矛盾体,100%还是双随机吗?当然不是!这明显违背了中央政策的本义!卫生监督人却能把100%覆盖率和双随机并列同时执行,不得不对“善于变通”“聪明” 的卫生监督人刮目相看!
说白了,都是滥于追责惹的祸。检查覆盖率没有达到100%,如果漏了一家,这家一旦出现安全事件,就会有人说:你们卫生监督员在干什么?一年也没有跑一次?追责!
下级为说明自己无责任,未发现违法行为也必须留下执法痕迹!卫生监督员人人自危,如履薄冰!纷纷逃离卫生监督岗位,有百川归海之势。
卫生监督追责已失去了理性,某省有过之而无不及。上级为表现自己有作为,文件就是保护伞,导致专项频发。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笔者基层一个科室竟收到不同级别的专项达十六个之多。国家、省、市、县各级专项,会议、部署、执行、报表、总结,占用了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导致分身无术,该做的违法案件无精力查处,双随机也只能流于形式,为了“双随机”而“双随机”。部分基层监督机构遇上创卫或文明创建,卫生监督员更是苦不堪言。但是,卫生监督双随机的报道,赞声,喝彩声,却声声不断。双随机执行的实际效果怎样,笔者实在不敢苟同。
如何走出现有困境,更好地做好双随机?
一、需要顶层担当,破旧立新
无照查处办法的出台反映出工商顶层设计的英明;医废督查,剑指卫监,反映出环保人的智慧……
同样,卫生监督人也需要去保护。无制度和政策保护的卫生监督员,只会任人宰割。100%覆盖率,是随时砍向卫生监督员的利器!有的部门在挖空心思为属下排雷,也有部门在不知不觉为属下挖坑!
100%覆盖率和双随机本就是矛盾体,借双随机政策,顺势而为,也许可以打破覆盖率的枷锁。但是,这需要有人去努力,更需要的是顶层担当。
二、落实医疗机构等监管相对人的主体责任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医疗机构等监管相对人是法律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应知法守法,做好内部管理,医疗机构等监管相对人发生违规执业、医疗事故、安全事件等,医疗机构等监管相对人才是需要承担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医疗机构的责任主体地位已法定明确,现实做法需要纠正,卫生监督员不该再为违法责任主体背黑锅!
三、明确卫生监督的执法性质,明确其有限责任
专项和运动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法制社会,法律法规基本健全的今天,不需要过多的文件和专项,卫生监督员依法执法就行。
发现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的才应该追究卫生监督员的责任,而不是一旦出现非法行医致人死亡、医疗机构违规执业出现安全事件就追究卫生监督员的责任。如此客观归罪,追究责任,犹如出现无证驾驶致人死亡就追究交警的责任,出现命案就追究公安民警的责任,出现贪污腐败就追究纪委检察官的责任……
卫生监督机构是卫生执法机构,不是行政管理机关,卫生监督员是具体法律法规的执行者,对责任主体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依法查处,但是不能保证全部责任主体都能够知法守法,对违法责任主体的违法后果只应承担有限责任,而不应该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双随机,是任务,也是机会,借双随机之势破旧立新,做真正的双随机,落实医疗机构等监管相对人的主体责任,考验的是智慧和勇气,考验的更是担当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