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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入歧途”的罂粟壳

日期:2018-05-17
来源:内江市卫生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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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罂粟壳,相信大家都想到了罂粟,这是一种能够用来制造毒品的植物。这种植物的干燥成熟果壳就是罂粟壳,又名“御米壳”,俗称“米壳”,是一味毒性中药,具有止咳、止泻、止痛的作用。罂粟壳在临床比较常用,在医疗机构内如果发现罂粟壳,我们是把它当做一味中药呢还是当做麻醉药品管理呢?如果医疗机构未经合法手续购进使用罂粟壳,我们该如何查处呢?

一、根据2013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的通知》,罂粟壳属于麻醉药品目录中的第121位,因此罂粟壳属于麻醉药品管制品种。

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本单位执业医师进行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后,方可在本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种处方。

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擅自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暂停其执业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如果发现少量非法购进的罂粟壳,应移交食药局:依据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会同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实施监督管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定点批发企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销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或者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经营麻醉药品原料药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原料药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药品;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定点批发资格。

5如果发现大量非法购进的罂粟壳,应移交公安:依据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二条“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罂粟壳不仅是药品还是毒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8号第一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大”:…(十四)咖啡因、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

小提示:经世界卫生组织批准,全世界只有六个国家(中国、印度、西班牙、捷克、法国和荷兰)可以合法种植罂粟,中国是合法种植药用罂粟的国家之一。对罂粟种植中国严加控制,除药用科研外,一律禁植。目前,国内唯一合法的罂粟种植基地在甘肃,甘肃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是全国药用罂粟的唯一种植、加工、调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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