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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城区街道(镇)、社区(村)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通知(内创卫办〔2018〕50号)

日期:2018-06-29
来源:内江市卫生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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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创卫办〔201850

内江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城区街道(镇)、社区(村)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通知

市中区、东兴区人民政府,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有效推进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发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现就进一步加强市城区街道(镇)、社区(村)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基层爱卫组织

街道、社区党政主要领导对创卫工作和爱国卫生工作负总责,建立完善组织机构,设置专(兼)职爱卫工作人员,制定工作制度和实施方案(计划),保障相关经费投入,创造性开展有特色的创卫活动;明确创卫工作职能,确保基层创建工作落到实处;认真做好本单位内部创卫和爱国卫生工作,以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建档工作。

 二、广泛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一)街道()要建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有领导分管健康教育工作,有1名以上专()职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健康教育工作做到有年度计划和总结。

(二)街道()有健全的健康教育组织网络,组织健康教育培训或相关活动每年1次以上。以街道()为单位成立“市民/农民健康教育学校”,有教学计划和设备,定时定期开展授课讲座。 

(三)街道()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橱窗,全年更换不少于6次。每年有组织地开展多种形式、多种内容、面向各种人群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8次以上,其中4次为健康讲座。

(四)社区()有健全的健康教育组织网络,有1名专()职健康教育工作人员,有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做好健康教育资料进社区工作,每户有1份以上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入户率100%。社区()活动室有卫生报刊或相关资料。

(五)社区()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橱窗,面积达340×122cm2上,全年更换不少于6次。每年有组织地开展多种形式、多种内容、面向各种人群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6次以上,其中3次为健康知识讲座。积极开展“健康促进社区”创建活动。

(六)街道()及社区要积极组织开展社区控烟健康教育,督促辖区单位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要制订和张贴悬挂社区控烟制度、措施、禁烟标志、控烟宣传资料等,并设立控烟监督员,定期巡查辖区内控烟工作,辖区内无烟草广告。

(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可持续开展多种健康教育活动和指导的工作机制。设置健康教育室(咨询室)和必要的宣传设备、传播材料等。协助辖区内各社区健康教育宣传专栏的更换和健康讲座等活动的开展落实。

三、强化创卫宣传教育

(一)组织召开街道(社区)、镇(村)专题干部会、群众院坝会等,让干部群众进行面对面交流和宣传发动,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促进群众自发参与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行动中来。

(二)坚持“点、线、面”结合,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用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内容,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创卫氛围,使市民创卫知晓率达到95%以上。

(三)督促协调辖区内设有LED屏机关企事业单位、营业网点、商铺等,采取滚动播放的形式开展创卫宣传。

(四)通过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逐户与各经营业主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宣传。

(五)利用墙体、橱窗、专栏等进行宣传,要有“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国卫”字样,做到主题明确、上墙入栏、整齐美观。

四、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一)清理环境卫生。认真落实定时清扫、全天保洁、垃圾日产日清的制度,及时清除垃圾箱、垃圾袋装点、定时收集点的生活垃圾,加强对环卫基础设施的管理和养护。组织辖区内各单位对公共场所、庭院、楼栋开展“大洗脸、大清扫、大整治”活动,彻底清除积存垃圾和杂物,清除卫生死角;督促检查辖区内所有单位、门店、房屋产权单位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

(二)整治市容秩序。加大市容综合执法管理工作力度,取缔店外经营、占道摊贩;集中整治门店出店(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违章搭建等行为,彻底清除各类小广告;规范沿街标语、广告、牌匾等。

五、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一)认真按照《内江市建成区病媒生物孳生地调查方案》《内江市建成区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方案》(内创卫办〔201819)要求,抓好各自辖区内病媒生物孳生地的调查与治理工作。

(二)配合好消杀服务公司的统一消杀工作,对辖区内各居民生活小区和住户、城乡结合部、几不管地段的病媒生物防制和辖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组织和督促检查。

(三)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管理、谁负责、谁受益、谁出资”的工作原则,结合《内江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病媒生物防制达标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抓好各自辖区内各单位(行业)病媒生物防制“三防”设施建设工作,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本辖区内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达标。

六、大力推广楼栋长负责制

各街道、社区要以推进社区网格管理为契机,加强楼栋长队伍建设,大力推广楼栋长负责制,充分调动居民群众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和社区管理及服务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居民楼栋环境卫生质量和居民自治水平,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效能,为实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推动社区管理服务向精细化转型,共建干净整洁幸福和谐新社区。

七、标准要求

(一)各街道(乡镇)及辖区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

1.单位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及评比制度,每月至少组织开展2次以上卫生评比;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办公楼窗户玻璃清洁明亮,单位所在区域、值班室、车库等无卫生死角;厕所清洁,通风防蝇;无违章建筑,车辆停放整齐。

2.组织开展好创国卫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一是每个单位内设置有创国卫宣传标语(利用LED滚动播放或设置固定的宣传标语)和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并定期更换;二是抓好控烟工作。室内工作场所全面禁止吸烟,在单位内楼梯、电梯、厕所、走廊等重点区域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设立室外吸烟区,张贴明显的引导标识;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控烟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3.落实工间操制度;单位内食堂卫生符合规范要求。

(二)各社区(村)。

    1.社区(村)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 积极组织广大居民和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每个社区(村)至少设置1处符合规范的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和创国卫宣传标语;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活动。

2.社区(村)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无违章建筑。饲养宠物和鸟类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行免疫接种,粪便不污染环境;各种车辆停放整齐。

3.社区(村)内的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日常卫生管理工作落实到位,无乱摆摊点、占道经营、以街为市现象。

(三)城中村、城乡结合部。

1.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有卫生保洁人员和制度。

2合理设置健康教育设施,卫生与健康知识宣传材料进村入户,村民卫生知识知晓率≥70%

3.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有污水排放设施。无旱厕,公厕日常管符合卫生要求。

4.环境得到有效整治,整洁有序,路面硬化平整,辖区内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排污水、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

5.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措施落实,无违规

饲养畜禽。

6.范围内的农副产品市场,卫生保洁落实,摊点摆放整

齐,车辆有序停放,环境保护和“五小”行业管理符合有关规定。

、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街道(镇)、社区要高度重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将任务逐级分解,倒排工期,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要与辖区内所有单位签订“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责任书”,与所有单位、门店、房屋产权单位签订“门前五包” (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包立面、包设施完好)责任书,切实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建立联动机制。不断更新管理观念,本着“属地负责、职责明确、依法依规、便于管理、以人为本”的原则,建立健全“街道-社区-网格”三级联动、上下贯通的组织管理架构,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健全街道、社区、网格管理职能,充分调动起社会自治积极性。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手段和方法,从“点线面”入手,不断细化目标,分类处理。同时加强联合执法队伍的建设,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完善联勤联动机制,实行定岗责任制,加强创国卫工作和日常管理力度,探索建立长效管理的机制。

(三)严格督查考核。市创卫办将按照《内江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和《内江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督查追责工作方案》要求,加大对街道(镇)、社区创国卫工作的督查力度,督查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区政府(管委会)年终目标考核。

内江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5

附件:内创卫办〔2018〕5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城区街道(镇)、社区(村)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