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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三项重点任务 卫生健康系统扫黑除恶治乱纵深推进

日期:2019-05-09
来源:内江市卫生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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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卫生健康系统2019年度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决定在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开展为期1年的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行动。

一、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行动,聚焦3项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

打击查处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医闹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及黑恶势力,抓好医疗纠纷处理,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建立医疗纠纷化解台账,敦促各医疗机构主动对涉医投诉、医疗纠纷处理情况进行排查。

定期开展线索摸排,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协同,切实做好医疗机构安全防范工作。

(二)全面整治行业乱象

严厉打击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和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配合相关单位,坚决整治号贩子”“血贩子”“床贩子”“手术贩子”“建卡贩子等各类涉医疗贩子,维护良好就医秩序。

坚决整治护工乱象,加强监督管理。

严厉打击涉健康欺诈、虚假医疗广告、欺骗患者诱导消费、不规范收费、乱收费、黑救护车等行业乱象。

坚决打击通过宣传免费体检、诊疗推销保健品或诱骗患者手术等变相医托行为。

加强民营医疗机构行业监管。

配合医保部门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骗保行为。

继续开展医院太平间专项治理,坚决杜绝医疗机构承包或出租太平间行为,严厉打击医护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非法提供逝者及其亲属信息谋取利益、以不正当手段推销殡葬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从严查处影响行业发展的涉黑涉恶违法行为

打击查处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操纵、破坏医疗卫生单位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行为。

严肃查处内部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或与黑恶势力之间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基建项目、药品和大型设备采购招标、食堂供应和后勤其他服务招标采购中存在的黑恶势力和腐败行为。

打击查处影响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稳定的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二、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行动为期1共分四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1月至4月)

根据省扫黑办工作安排部署,下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行动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责任要求,加强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宣传力度,深入进行思想发动,形成扫黑除恶治乱的强大舆论声势。

2.线索摸排阶段(5月至6月)

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邮箱、举报电话,多渠道收集掌握涉黑涉恶涉乱线索。围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重点,集中进行线索摸排,分类收集整理。按照线索性质,及时核查处置或移交纪检、公安及其他职能部门处理。

3.集中整治阶段(7月至10月)

对照问题清单,细化打击整治措施,对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深挖细查,倒排倒查黑恶势力保护伞。从严打击处理本行业涉黑涉恶问题,深挖彻查幕后保护伞

4.建章立制阶段(11月至12月)

深入剖析整治情况,梳理工作经验,总结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找准行业监管、日常监管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加强建章立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长效机制,健全行业监管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