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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2019年卫生监督执法特色亮点工作综述

日期:2020-04-30
来源:内江市卫生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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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 姚仕平

一、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监督检查情况。截止1220日,内江市在四川省卫生监督信息系统信息录入情况:全市被监督单位11465家:市支队63家、市中区1743家、东兴区2378家、威远县1385家、资中县3273家、隆昌市2623家。完成监督检查11371家,监督履盖率99.18%:市支队63家、监督履盖率100%,市中区1743家、监督履盖率100%,东兴区2377家、监督履盖率99.96%,威远县1377家、监督履盖率99.42%,资中县3231家、监督履盖率98.72%,隆昌市2581家、监督履盖率98.4%

(二)实际查办案件情况。11-12月20支队受理投诉举报21件【其中转交县(市、区)大队办理11件】、办结21件,立案查处1件。行政处罚案件合计89件:简易程序处罚45件、一般程序处罚44件:医疗卫生(含中医)29件、血液安全2件、传染病防治13件、消毒卫生11件、职业卫生3件、放射卫生6件、计划生育与母婴保健6件、生活饮用水卫生3件、公共场所卫生7件、学校卫生9件。罚款金额391100元、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3937.9元,罚没金额合计405037.911-12月20全市共受理处理举报投诉166件,办结166件,回复率100%,其中立案查处40件。全市行政处罚案件总计1085件:一般程序334件、简易程序751件,罚款金额1852560元、没收违法所得金额48658元,罚没金额1901218元。其中:医疗卫生(含血液、中医)334件、传染病防治与消毒卫生273件、职业卫生6件、放射卫生20件、计划生育与母婴保健11件、生活饮用水卫生28件、公共场所卫生349件、学校卫生59件。

据各地工作总结统计:市中区148件:简易109件、一般39件,罚没金额291142元;东兴区196件:简易133件、一般63件,罚没金额306019.35元;隆昌市233件:简易116件、一般117件,罚没金额493165.75元;资中县307件:简易281件、一般26件,罚没金额226299元;威远县112件:简易67件、一般45件,罚没金额179554元。

(三)案件录入“省网”系统情况。11-1220日,市支队行政处罚案件78件,罚没金额371737元,人均罚没金额28595.15元、人均办案数6件、办案率111.43%全市行政处罚案件1019件,罚没金额1816961元,人均罚没金额22431.61元、人均办案数12.58件、办案率8.89%

11-12月20各县(市、区)查办案件情况:市中区148件(2018106件):增长42件、39.62%,人均办案数9.87件,办案率8.49%;罚没金额291142元(201862936元):增长228206元、362.6%。东兴区192件(2018153件):增长39件、25.49%,人均办案数11.29件,办案率8.07%,罚没金额304525元(2018120850元):增长183675元、151.99%。隆昌市227件(2018172件):增长55件、31.98%,人均办案数14.19件,办案率8.65%,罚没金额475019元(2018446764元):增长28255元、6.32%。资中县262件(2018241件):增长21件、8.71%,人均办案数29.11件,办案率8%,罚没金额194949元(2018156096元):增长38853元、24.89%。威远县112件(201892件):增长20件、21.74%,人均办案数10.18件,办案率8.08%,罚没金额179554元(2018230253元):下降-50699元、-22.02%

(四)对比分析。20181120日前,市支队办理案件76(实际)-73(录入)件,罚没金额152553.8(实际)-144682(录入)元;全市办理案件757(实际)-837(录入)件,罚没金额1266957.8(实际)-1183077/1161581(录入)元。20191220日前,市支队办理案件89(实际)-78(录入)件:增长13517.12%6.85%,罚没金额405037.9(实际)-371737(录入)元,增长252484.1-219183.2元,165.5%-143.68%全市办理案件1085(实际)-1019(录入)件:增长328-182件、43.33%--21.74%;罚没金额1901218(实际)-1816926(录入)元,增长634260.2-655345元,50.06%-56.42%

四川省1213日通报及省总队《关于2019年全省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行政处罚情况的通报》(川卫监总函〔201968号):四川省卫生监督信息系统2018121日至20191210日期间,内江市单位数7695家(列全省第6位),人数与办案数之比10.24%(列全省第2名)、查处案件数与被监管户数之比(办案率)13.55%(列全省第5名)、查处案件数1043件(列全省第4名)、罚没金额1777904元(列全省第4名)。

二、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职责承接不断档、工作有成效

2019年年初,为做好机构改革承接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市支队提交了承接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需要增加人员编制的请示;11月中旬,提出了配备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装备建议报告;组织监督执法人员认真研究学习了《职业病防治法》及原安监部门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监管法规;指派专人到原市安监部门,了解其职业健康安全监管方式、用人单位、接害因素等基本情况。42551期间,市支队组织监督执法人员在部分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现场发放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咨询50余人次。

529,市支队4人再次到市应急管理局,了解了原安监部门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情况。5月底,市支队举办了全市2019年职业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培训班,各县(市、区)监督执法机构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和职业放射卫生监管业务骨干40余人参加。6月上旬,安排人员在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推进会上进行了授课。6月中旬,安排执法人员现场监督检查了全市8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市中区、东兴区疾控中心预防医学门诊部未开展)、1家职业病诊断机构、1家职业病鉴定机构,下达责令整改卫生监督意见书8份,给予警告处罚1件、交办县级监督执法机构立案查处1起。据了解,市疾控中心2019年开展职业病诊断193人次、确诊38人;内江市医学会开展职业病鉴定5人次、1例存异议。

8月,市支队举办了全市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培训班,20余人参加学习印发了《关于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的通知》(内卫监发〔201981号)、《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内卫监发〔201998号)》,101622日,组织开展了全市2019年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督导交叉检查,监督检查了各县(市、区)范围的矿山、冶金、化工、建材四类行业20家用人单位。本次监督检查契合四川省2019年尘毒危害专项执法交叉检查第二组对内江市的检查,省总队四支队王立峰副支队长在1016-17日期间,带领成都市、广安市、甘孜州支队的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骨干一行5人,对隆昌市、威远县部分用人单位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对发现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对内江市支队组织开展的全市尘毒危害专项执法督导交叉检查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省、市监督执法人员对参加检查的县(市、区)监督执法人员进行了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现场带教。在被查的用人单位召开了检查情况反馈会,向用人单位宣传了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详细通报了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提出了问题整改指导意见、建议,现场制作了部分卫生执法文书,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整改。监督检查结束前,市支队将发现的问题线索形成了书面资料,现场移交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执法机构,要求进一步调查核实违法违规线索,依法依规处理,按时向市支队报送处理意见和结果。市支队从中选取了2家存在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办理中),通过查办一批职业卫生典型案例,有力打击违法行为,有效震慑不法分子。

9月,市支队指派1人参加了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的对宜宾市、泸州市矿山 、冶金、 化工、建材行业领域10家用人单位尘毒危害执法飞行检查。10-11月,市支队指派1人参加了省总队组织的对甘孜州、成都市4用人单位尘毒危害执法交叉检查。2019年,办结行政处罚案件4件:简易程序3件,一般程序1件、罚没金额70000元,2件查出用人单位案件在办理中(拟各处罚5万元)。1217,市支队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在全省2019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总结会上作交流发言。

三、打通数据共享通道,促进献血供浆规范运行

为避免血液血浆采集交叉频采风险,有效保护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市卫生健康委的领导下,创新开展献血供浆信息互认共享,在全省率先试点建立血液血浆信息联网核查机制。2019年,市支队每月组织召开专题会商会议,积极推进市中心血站采供血信息系统与东兴区单采血浆站血浆采集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献血者、供浆者信息数据共享和实时交叉比对,防止居民献全血后3个月内或献成分血(血小板)后14天内供浆、供浆后4周内献全血或14天内献血小板(成分血),以保证血液资源质量和献血供浆者生命健康。血液血浆信息联网核查于7月初正式上线运行以来,累计联网核查近万人,有效杜绝了献血者不规范供浆行为,规范了采血供浆活动。

四、借力专家、行政、纪检监察优势,提高监督执法效能

正确认识当前监督执法人员专业知识不足、诊疗规范不精、监管手段不多、行政执法强制力不够等诸多问题,守正创新,借势借力,推动卫生监管效能再提升,市支队主动作为,统筹谋划监管工作方式,积极推进各方协作联合,卫生监督执法效能明显提升。6月,市支队监督执法人员与市医院感染质量控制分中心有关专家一起,开展了医疗机构感染防控排查整顿,现场对2家医院涉嫌违法行为进行了证据固定。7月,监督执法人员与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一医院有关母婴保健专家一起,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开展并完成了2019年全市母婴安全保障、助产机构质量控制及母婴安全执法检查工作,依法立案查处了整改不力、存在母婴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的3单位11月,市支队指派监督执法人员再次与委基层妇幼健康科、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有关专家一起,相互配合、分工协作,抽查了12家妇幼保健机构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及签发、出具情况,依法依规立案查办了7件简易处罚案件、1件一般程序处罚案件。9月,市支队监督执法人员与委综合监管科、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有关人员一起,开展了全市预防接种、抗(抑)菌制剂两项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检查,效果明显。

借力专家、行政、纪检监察人员参与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凭借其丰富的专业学识和经验、行政强制力,让卫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切实发挥作用,对于提高卫生监管的实效具有重要意义。在具有高度专业性、技术性的卫生行政执法各个领域,专家、行政、纪检监察及其它机构人员参与行政执法过程的做法,有着进一步推广的广阔空间。

五、依法监督与热情服务并重严格执法与科学指导并举

3月中旬,1家委直属、1家委注册民营医疗机构的请求,市支队指派业务骨干,分别现场监督指导了医院的依法执业工作,并对医护人员进行了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培训,自觉践行“监督与服务并重、执法与普法并举”理念,切实提高了医护人员懂法守法意识,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5月中旬,市支队对各县(市、区)有关监督执法人员、市级负责日常监督的医疗卫生机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举办了消毒产品卫生监督管理专题培训班后,在开展监督执法检查的同时,认真宣传《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工作规范》《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等法规、规范,现场讲授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规定,指导规范生产经营、购进使用消毒产品要求,切实提高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购进使用消毒产品特别是抗(抑)菌制剂管理水平和能力。9月,市支队、市中区大队、内江经开区社事局在前期检查某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就存在的有关问题约谈了该单位的法人代表,再次现场复查了该单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依法依规进行了现场监督执法指导,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卫生管理水平,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保证集中消毒餐具(饮)具的卫生质量。通过寓服务于执法、以指导促监管方式,规范了管理相对人依法生产经营行为,提升了监督执法效果。

六、入选四川省卫生执法优秀典型案例2例,1件参评省司法厅行政执法优秀案例

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报送典型案例的通知要求,在全市遴选典型案例,修正案情简介、扫描《行政处罚决定书》,完成了季度典型案例的征集报送。东兴区大队承办的《四川某医药有限公司内江分公司生产的消毒产品的标签(含说明书)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案》获四川省2019年上半年卫生健康典型案例;市支队承办的资中县中医医院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许可擅自从事产前诊断案》获四川省2018年度卫生计生执法优秀典型案例(川卫监总函201956),入选四川省卫生计生执法案例评析汇编,被市司法局评定为全市优秀案例推送参加省司法厅“百个行政执法优秀案例评选暨典型案例评析”活动。

七、旁听法院案件审理,警醒警示直击人心

5月,市支队组织2名监督执法人员,旁听了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正县级干部兰文军涉嫌受贿案816,市支队组织9名监督执法人员,到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旁听了原市安监局办理、法院裁定移交给市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一起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审。旁听人员自觉遵守法庭纪律,认真聆听当事人陈述、法庭调查、当事人举证、质证、辩论全过程,切身感知和了解了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要求和证据规则。执法人员身临其境,主动用“反光镜”自我反省、自我审查,对照之下发现自己的不足和短板,用办案瑕疵引发的行政诉讼这本“活教材”来警示、影响、引导自己,增强了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诉讼意识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提高业务水平,提升办案能力,有效规避行政复议撤销、行政诉讼败诉风险。

八、服从服务大局,五家机构合力攻坚国家卫生城市创建

2019年,内江市、隆昌市、威远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县城)进入考核评估关键期。市支队、市中区大队、东兴区大队、隆昌市大队、威远县大队主动作为,扎实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创建工作,助力内江市、隆昌市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威远县已于8月通过国家卫生县城考核评估。

市支队主动作为,扎实创建基础工作;攻坚克难,着力解决痛点、难点4;久久为功,持续发力国卫创建。市中区大队强化监督,落实整改;统一标准,规范打造;大力宣传,加强培训;综合执法,攻坚克难。东兴区大队制作标志,统一信息公示;完善皮肤病顾客专用工具箱;统筹协调,开展拉网式检查;多措并举,全面提高办证速度;建立台账,对账交办整改;创新方式,利用“互联网+监督”促创卫,打破传统监督方式。隆昌市大队借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全面提升公共场所监督管理水平。创新机制,建立监管;强化宣传,正确引导;制定标准,统一模式;强化措施,创新方法;以点带面,打造示范;加强监督,加大执法。威远县大队2019双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公共场所(含五小行业)全面规范制度公示上墙、卫生管理记录按期完善、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有效健康证明)、双创工作知晓率、门前五包、三防设施等;二是对县城区分片分区管理,卫生监督人员责任到片区,挨家挨户进行入户宣传、上门服务,责任落实到每个人;三是将不能正常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单位罗列详细清单,报至县卫生健康局,以便统一协调办理;四是免费发放双创宣传资料、宣传海报、微笑服务胸牌、禁烟标识等3000余份;五是上报双创简报16期,每周上报双创推进情况。

九、履职尽责,有效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

今年,市中区大队、东兴区大队、隆昌市大队、经开区社事局先后接到同级检察院发出的检察建议书,拟提起检察行政公益诉讼,内容涉及小区现制现售水、打击非法行医、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等三方面的卫生监管问题。为此,市支队向有关大队提出应对建议,各大队主动作为、依法履职,有效防范和化解了有关专业的执法风险。

市支队9月组织开展了全市生活饮用水、分质供水和现制现售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各县(市、区)20城镇集中式供水水厂、农村设计日供水千吨以上的水厂、农村设计日供水百吨以上千吨以下水厂、分质供水单位(优先抽查校园内的分质供水)、小区现制现售水单位。市中区大队对辖区内现制现售水进行了全面摸排,召集经营者召开了专题培训会;按照《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开展专项整治4次,检查现制现售水单位11家,并对达到处罚标准的进行了立案查处了5家公司的违法行为,罚款1.98万元;为进一步完善现制现售水信息公示,统一制作了信息公示栏,免费发放给各现制现售水单位,小区现制现售水的监督管理不断规范。东兴区大队严管现制现售水:该大队备案登记现制现售水经营商户18家、220余台,全部建立了卫生管理档案,免费发放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220余张;出动卫生监督员676人次、检查现制现售直饮机220台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5余份、填写监督检查表220余份;依法对未到大队进行备案登记和未进行卫生信息公示的经营者进行查处,罚款人民币0.15万元,提升了经营现制现售水商户的卫生安全意识。隆昌市大队开展了两次现制现售水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执法人员以每个售水点为基本单元,对全市范围内所有现制现售水经营户进行集中监督检查,重点对现制现售水设备安装使用、滤心更换、人员培训及健康证明、水质检测、信息公示、卫生管理档案等开展监督检查。查处饮用水违法案件7起,罚款3.52万元。经过专项整治,增强了各现制现售水经营户依法管理意识,积极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现制现售水处于有效监管中,业主守法经营、卫生安全意识得到极大增强。

其他打击非法行医、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等方面的监管有力有序,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履职尽责,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十、扫黑除恶打击非法行医行动成效明显

市支队印发了扫黑除恶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指导各县(市、区)大队依法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行动。东兴区大队成立了以大队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工作专题会议11次,认真研究分析涉卫、涉医黑恶乱象,着力推进医疗卫生黑恶势力的排查、打击、监管等工作,专项培训协管人员1次,制定整治方案1个,报送线索3条,排查乱点、乱象3个,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407次,报送简报34期,发放了宣传册300余册,建立专项行动工作台账,保持了高压态势,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市中区大队扫黑除恶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取得新成效: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大队多次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部分乡镇政府在辖区内开展扫黑除恶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80余人次,检查各类医疗机构131户次,立案查处20件: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4户、非医师行医者12名、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4件,罚款4.0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162.8元、没收药品器械50公斤。该区的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得到了市委办信息科及市、区扫黑办的肯定,《内江晚报》71日第2版报道了题为《市中区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查处取缔游医摊点”“黑诊所”91人涉嫌非法行医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四川长安网、内江新闻网和最内江微信公众号均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新闻客户端大内江1030日对该区的1029日联合行动进行了报道。隆昌市大队成立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打击非法行医的领导,制定下发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召开支委会专题安排部署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成立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组(2个)和督查组(2个),召开了全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会,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大队多次组织召开中干会就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专题讨论、专题安排、专题部署。严格执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大队出动卫生监督员320人次、车辆 80 余次,各镇(街)出动卫生监督协管员1600人次,取缔非法行医摊点76个,查处无证行医案件11起,罚款50500、没收违法所得2580元,没收药品、器械若干;同时在执法办案中,对需要移送相关职能部门的案件进行了移送。加强宣传,形成高压严打的舆论氛围:一是利用会议开展培训宣传,二是在大队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刊登“打非”知识、“打非”工作动态,三是利用短信群发平台向广大移动手机用户群发“打非”宣传知识,四是保持与隆昌电视台的沟通协作,报道打非活动现场,曝光两起典型案例,起到震慑作用,五是制作发放打非宣传小册,以通俗易懂的漫画形式制作打非宣传小册,六是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深入社区、镇街等流动人口密集场所,通过发放宣传单、面对面讲解宣传等形式,营造打击非法行医高压态势,七是制作墙体固定宣传栏,在镇街设置打击非法行医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制作墙体宣传,八卫生监督协管员入村入户日常巡查时,宣传非法行医相关内容。以投诉举报为线索,结合日常监督,充分发挥市、镇、村三级卫生监督网络作用,上下联动,对辖区内无证行医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有力的维护了正常医疗秩序,维护群众健康权益,全年查处无证行医案件21个:简易程序案件4件、一般行政案件17件,罚款79700元、没收违法所得2580元,没收药品、器械50多公斤,极大的震慑了不法分子。威远县大队发挥卫生计生监督网底的前哨作用:一是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督导和协管人员、信息员的培训工作,发挥协管巡查、信息收集和调查协助等方面的作用,全县所有村(社区)均设立了一名卫生信息员,要求其每月报送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对村(社区)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员责任进行了具体化,要求发现有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公共卫生事件等情况,立即向镇卫计办报告。协管员定期进行卫生监督协管巡查报告;二是要求镇卫生计生办每月开展2次以上的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的集中巡查行动,每月定期报送开展情况;三是实行镇卫生计生监督工作月报表制度。四是对镇卫计办报告的非法行医进行及时调查处理。联合公安,提升打非力度:2019年联合公安机关发布了打非公告,公布举报电话,在全县各街道、车站、农贸市场等人群集聚点张贴,告知群众非法行医的特点以及投诉举报途径。发挥相关部门合力:发函给城市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城市管理局不要为非法行医者提供场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对按摩店检查时,发现非法行医行为及时通报县大队。结合扫黑除恶、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将整治非法行医列为治乱的重要内容,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期间以及节假日、平时的日常监管中,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多次整治非法行医行为易发场所,立案查处非法行医行为,涉嫌非法行医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打非行动与现场宣传结合:在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的现场,向围观群众发发放打非宣传资料,告知群众非法行医行为的表现及危害,让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行医行为。资中县大队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大队监督工作实际,大力开展扫黑除恶打击非法行医行动: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辖区内农村集贸市场、对口帮扶村社、街头等重点区域集中宣传,并发放宣传资料;二是重点打击无证行医,对集贸市场、社区街道、城乡结合部进行排查,严厉打击游医、巫医、黑诊所、非法坐堂行医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该大队检查集贸市场12个、受理非法行医投诉举报信息4条、发放卫生监督意见书20余份、收集摸排线索50余条、建立了摸排线索台账,对15家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当场取缔,查办行政处罚案件21件、罚款2.6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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