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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内江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技术评估迎检工作的通知(内卫监发〔2020〕60号)

日期:2020-08-18
来源:内江市卫生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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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队(室):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规定》,8月24-28日(具体时间,听候通知),全国爱卫办组织专家将对内江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国家技术评估。根据市卫生健康委主要领导、市创卫办、委创卫办的要求,按照《内江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关于印发<创国卫国家技术评估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江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技术评估迎接检查点位准备工作的通知》(内创卫办〔2020〕34号)安排,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下称市支队)为做好职责范围内的迎检工作,确保内江市创成国家卫生城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整体安排部署,在市卫生健康委的领导下,市支队各队室共同努力,职责范围内的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确保顺利通过国家技术评估,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二、主要任务

    各队室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国家技术评估样本量及重点内容》《内江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技术评估迎接检查点位准备工作的通知》(内创卫办〔2020〕34号),按照市支队《关于印发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监发〔2017〕42号)、《关于印发2020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计划》(内卫监发〔2020〕27号)明确的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合理安排人员力量,充分做好迎检准备,确保圆满顺利通过。

    (一)单位作为必检点位的迎检工作

     按照《内江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技术评估迎接检查点位准备工作的通知》(内创卫办〔2020〕34号)要求,有序做好以下工作:

    1.确定迎检路线。

    2.资料归档齐全。

    3.内外环境整洁。

    4.浓厚创建氛围。

    (二)重点场所(17个点位)与生活饮用水卫生(5个点位)迎检工作

    1.公共场所卫生(含“四小”行业)。

    2.学校卫生。

    3.职业卫生(2个点位)。

    4.生活饮用水卫生(5个)。

    (三)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22个点位)迎检工作

    1.市本级负责监管单位:市一医院、市二医院(综合医院、精防机构)、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医院、市六医院(壕子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疾控中心、市中心血站。

    2.指导下级机构(四区)。

    3.线路上其他单位。

    三、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迎检工作坚持“条块结合”“分工负责”的原则,即:单位领导统筹安排、创卫办调度协调、责任领导具体负责、业务队室负责点位、责任人员蹲点指导。

    根据《国家技术评估样本量及重点内容》,结合市支队承担的国卫创建职责任务,市支队成立创国卫迎接国家技术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姚仕平 支队长

    副组长:王 岚 副支队长

    成 员:刘 莉 法制稽查大队副大队长

    段春燕 监督执法一大队大队长

    杨  玲 监督执法二大队副大队长

    李中华 监督执法三大队大队长

    贾晓东 监督执法四大队副大队长

    联络人:刘 莉 法制稽查大队副大队长

    (二)组建3个工作小组

    迎检实行工作小组制,分成两个时段(国家技术评估前、国家技术评估中)推进工作,设立3个工作小组。

    1.单位(作为必检点位)迎检工作小组

    组长:王岚  

    副组长:刘 莉

    成 员:各队(室)负责人及钟慧玲、李 双、周 林、龙海、祝 铭。

    责任队室:行政办公室、法制稽查大队。

    主要职责:落实《内江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技术评估迎接检查点位准备工作的通知》(内创卫办〔2020〕34号)要求,负责迎检前与迎检中的综合协调,包括与专家的联系对接,以及接送事宜、路线安排、资料解释等。

    2.重点场所与生活饮用水卫生迎检工作小组

    组长:姚仕平  

    副组长:段春燕、贾晓东。

    成 员:晏文涛、李 晔、李婧姝、冷 一。

    责任队室:监督执法一大队、监督执法四大队。

    主要职责:落实《内江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技术评估迎接检查点位准备工作的通知》(内创卫办〔2020〕34号)要求,负责指导本组现场迎检点位的打造和资料收集、归档;加强督查,确保达标;组织开展模拟检查;做好与本组专家的联系对接与陪检(生活饮用水卫生:段春燕,职业卫生:晏文涛)等工作,确保本组顺利通过技术评估。

    实地查看类型和最低样本量:住宿业、游泳场馆、车站、码头等大中型场所4处,小旅馆2家,小美发美容店2家,小歌舞厅2家,小浴室2家,学校3所,工矿企业2家(共计17);生活饮用水卫生5家(自来水厂1个、二次供水3处、小区直饮水2处)。

    3.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迎检工作小组

    组长:姚仕平  

    副组长:李中华、杨 玲。

    成 员:胡晓余、李 耀、刘欣、张岚君、陈娅敏、饶 岚。

    责任队室:监督执法三大队、监督执法二大队。

    主要职责:落实《内江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技术评估迎接检查点位准备工作的通知》(内创卫办〔2020〕34号)要求,负责指导本组现场迎检点位的打造和资料收集、归档;加强督查,确保达标;组织开展模拟检查;做好与本组专家的联系对接与陪检(姚仕平、李中华)等工作,确保本组顺利通过技术评估。

    实地查看类型和最低样本量:卫生健康部门2家,疾控中心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带预防接种门诊)3个,医疗机构(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3家,血站1家,卫生监督所2家,健康主题公园1家,健康社区、健康餐厅等3家,精神卫生防治机构1家,随机查看个体诊所4家(合计22个)。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

    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各队室要把迎检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贯彻落实,合理安排工作,自加压力、奋力攻坚,确保一次性顺利通过国家技术评估。各工作小组要服从该组负责人的工作安排,联络员切实履行好任务职责。各工作小组要建立相应的迎检调度机制,做到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明确专人分管、专人负责;要按照《国家技术评估样本量及重点内容》,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自查,列出问题清单,将工作任务和责任主体明确到事、到人,定项目、定时间、定进度,全面落实各项工作。

    团结协作,相互补位,市支队各监督执法大队要根据各自职能和创卫责任分工,全力做好“条条”的监管工作,共同承担迎接国家技术评估工作责任;在做好本队室工作的同时,要做好直管单位、下级单位的工作。对必检单位及其周边,安排人员重点值守【国家技术评估市本级必检单位(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值守人员安排】。

    今年,全国爱卫办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技术评估工作中,增加了“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终期评估和“医疗卫生机构厕所整洁专项行动”两项检查,请各队室严格按照“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终期评估和“医疗卫生机构厕所整洁专项行动”检查标准和要求,全面做好迎检准备,确保顺利通过专项检查。

    (二)广泛宣传发动

    各队室要加大对创国卫工作的宣传,以正面宣传为主,宣传报道创国卫工作推进实况,按照要求完成信息简报、图片新闻、专题报告。行政办公室要及时更新单位创国卫健康教育宣传栏、规范张贴各类宣传画报、办公区域内外环境整洁、车辆停放有序、绿植摆放成型、烟灰烟缸禁绝,提高广大职工参与、监督、管理国卫创建的积极性,营造浓厚的创卫工作氛围。

    国家专家检查组抵达内江的前两天(8月22日)开始至国检结束,严格实行全天候创建活动宣传报道。

    (三)抓实评估工作

    各队室监督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技术评估样本量及重点内容》,知悉技术评估各自工作任务。国家技术评估既有预备点位,又有随机检查点位,同时增加了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医疗卫生机构厕所革命现场核查。各相关队室要集中时间、人力、物力,把握工作重点,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含“四小”行业)、学校、生活饮用水、用人单位等场所和单位的创卫工作,确保受检单位外观整洁有序的效果、各项创卫工作对标达标。要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妥善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和执法工作,通过解决老百姓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提高市民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支持度、参与度与满意度。同时,在迎检过程中,积极配合国家技术评估,杜绝发生关门拒检等影响创卫“一票否决”的情形。通过持续整改问题、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创新方式方法,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常态化管理。

    (四)注重督查整改

    法制稽查大队要加强单位创国卫工作的检查督办,要对照标准、对照发现的问题追踪督办,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任务不达标不放过。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畅通卫生监督投诉即时处理渠道,创造扫干净、摆整齐、讲规矩的良好市容市貌。

    当期,市创卫督查组将联合市委目标绩效办加强检查考核,通过日常检查、专项督查、暗访、市民巡访等方式开展督查督办,及时印发督查通报,迎检重要时段实行“一天一通报”,确保顺利通过国家技术评估。国家技术评估检查反馈结果实行倒查制,对因创建工作不力,尤其是在创卫国家技术评估中丢分、造成影响的,由责任队室承担责任,根据管理权限,市支队将按照《工作守则》(一)(二)(三)有关规定处理,或报请上级机关依法依规处理。

    附件1.内江市创国卫国家技术评估工作方案(略)

           2.内江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迎接技术评估推荐检查点(重点场所与生活饮用水、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部分)

           3.《内江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技术评估迎接检查点位准备工作的通知》(内创卫办〔2020〕34号)

          4.国家技术评估市本级必检单位(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值守人员安排

附件:附件2:内江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迎接技术评估推荐检查点.doc

  附件:内创卫办〔2020〕34号 关于做好国家技术评估迎检点位准备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内卫监发【2020】60号 关于做好内江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技术评估迎检工作的通知.doc

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

2020年8月17日

  

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

202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