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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促进行政执法严谨规范

日期:2020-11-18
来源:内江市卫生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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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  刘 莉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最大量的日常行政活动,是实施法律法规、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途径,是实现政府职能的重要方式。行政执法是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直接体现着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自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以来,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下称内江市支队)作为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执行机构,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能力、强化执法监督,全面落实三项制度,让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更加透明高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阳光源头,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一)强化事前公开。按照有关规定,内江市支队及时组织人员编辑修改权责清单,由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公示;主动在门户网站上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自身职能职责,编制并公开了服务指南、监督执法流程图等,明确了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

    (二)规范事中公示。内江市支队要求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主动向管理相对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在出具行政执法文书前,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无论是否外出检查,执法人员均按《卫生监督着装规范》标准着装、佩戴肩章、臂章、胸牌号等标识,外出执法时均佩戴了有国徽标志的执法帽。

    (三)加强事后公开。内江市支队稽查法制大队按照行政执法“双公示”的要求,填写《行政处罚模板(法人)》《行政处罚模板(自然人)》报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内部业务科室、专门法制机构,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对相关的处罚情况对外进行公示,同时由执法人员将已结案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在全国信息共享平台(四川内江)及时录入。

    二、溯源留痕,执行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一)完善文字记录。内江市支队相继印发了《调查询问室工作制度》《调查询问室使用流程图》《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信息采集工作管理规定》《调查询问室规范用语》等制度,明确了卫生行政执法的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做到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制作文书,做到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

    (二)规范音像记录。内江市支队配备了足够数量的执法全过程记录仪,分发给相关监督执法业务大队,同时要求执法人员外出执法时全过程佩戴,并对执法全过程进行同步录影录像。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改造修建了调查询问室和信息采集室,修定完善了《调查询问室工作制度》《调查询问室使用流程图》《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信息采集工作管理规定》《调查询问室规范用语》等一系列制度,指定专人对调查询问室进行管理,以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执法监督,维护当事人和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合法权益。

    (三)严格记录归档。内江市支队建立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文书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查办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的通知》等行政执法案件的管理规定,明确案件备案归档要求,指定专人对归档案件卷宗进行管理,并按照国家《卫生行政执法案例评查标准》进行评查打分,对制作、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跟踪;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指定专人对归档保存的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进行管理,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源可溯、有据可查。

    三、规范结果,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一)明确审核机构。根据《四川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程序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内江市支队办理的一般程序(听证程序)案件在合议后,案件承办人员制作内部法制审核表,随同案件材料报请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专门法制机构进行审核。

    (二)明确审核范围。内江市支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查办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的通知》,明确了在报请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专门法制机构进行审核前,内设的稽查法制大队须在案件调查终结后适时介入,针对被处罚主体确认、违法事实认定、证据收集的真实合法性、法律适用以及案件调查终结之前所有执法文书制作等方面提出稽查建议,对拟给予重大处罚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报请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集体讨论。

    (三)明确审核内容。根据查办案件的不同情况,对于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违法事实是否确认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执法是否超越执法机关法定权限、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问题,制作了行政执法内部法制审核表,报请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专门法制机构对以上问题进行审核。

     下一步,内江市支队将慎终如始、接续努力,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逐项抓好落实,压实责任,改进措施,补齐短板,提升水平,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生根,推动内江卫生监督执法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