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创卫办:
2020年,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下称市支队)服从服务大局,合力攻坚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现将该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担当作为,完善创建基础工作
(一)讲政治,顾大局。2020年,继续选送2人到市创卫办、1人到委创卫办工作,8月,借用1人到市创卫办从事技术评估资料整理;调整队室人员,配齐配强一线监督执法人员开展创国卫工作;印发了《2020年度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计划》,合理、有序安排部署了职责范围内的创卫工作。9月,指派专业人员参加了内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公共场所控烟立法研讨。
(二)派员参加爱国卫生、世界无烟日、文明交通“三公”树先锋等系列宣传活动、2020年“全国爱牙日”宣传活动(“健康四川”口腔健康促进专项行动宣传),利用网站、媒体宣传报道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10次,制作创卫大型宣传标语2幅、展板2块,先后编发创建工作信息简报25期,印制、分发宣传单、宣传手册2000余份,积极营造创卫的良好氛围。向委创卫办及时报送了收集整理的2020年的创卫资料档案。
二、狠抓落实,解痛点、通堵点、破难点
(一)持续开展公共场所“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印发了督导暗访检查方案、3次暗访督导建城区公共场所“五小”行业,抽查“五小”单位60多家,督导结果及时上报了委创卫办,工作成效得到了充分肯定;3次召开了创卫创文建城区公共场所“五小”行业整治季度联席会议,3次向委创卫办报送了创国卫公共场所“五小”行业整治问题报告,专题向委创卫办报送了国家暗访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每月25日收集整理四区“五小”整治、整改工作情况、汇总报表,形成创国卫工作小结上报委创卫办,及时准确的上报月报表、总结11期。
(二)市支队按照2018年印发的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工作方案要求,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报送了季度工作总结;收集汇总并及时上报了建成区创卫控烟工作情况半月汇总表10份。
(三)组织完成了2020年内江市建成区内城乡集中式供水单位、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学校、医疗机构、血站等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
(四)督促指导了四区2020年开展打击游医、巫医、黑诊所、非法坐堂行医、无证行医、非法医疗美容、非法医疗广告宣传等违法行为工作;受理并调查处理了多起涉医群众投诉举报,维护了正常的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开展了创卫涉及的医疗废物及传染病防治、职业放射卫生监督检查。
(五)市支队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有序推进;建成区内3家卫生监督机构落实了配置、机构健全,但设备特别是执法车辆缺失、人员编制等与十三五规划存在较大差距、经费不能满足正常工作需要;协助所在西林社区完成了创国卫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工作。
(六)按照印发的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每月开展了环境卫生“大扫除日”活动,及时更新了单位创国卫健康教育宣传栏,规范张贴各类宣传画报,办公区域内外环境整洁、车辆停放有序、绿植摆放成型、烟灰烟缸禁绝,提高了广大职工参与、监督、管理国卫创建的积极性,营造浓厚的创卫工作氛围;为迎接创卫国家技术评估、验收检查,全面督查了建成区委注册民营医疗机构创卫工作。
三、久久为功,接续发力国卫创建
(一)1月,组织专班对2019年底国家级专家暗访反馈问题进行了整改督促。5-6月,及时收集归档、规范报送了创国卫2020年迎接国家技术评估资料;2020年8月,补充报送了创国卫2016年工作资料,为内江市顺利通过创国卫国家级考评贡献了卫生监督力量。
(二)8月10日以来,开展创国卫国家技术评估迎检工作,重点督导检查了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组(21个点位)、重点场所卫生组(17个点位)、生活饮用水卫生组(5个点位)推荐线路43个点位(单位),安排4人对口参加国家技术评估专家重点场所与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方面的现场评估工作。
(三)9月中旬,安排监督执法人员对市建成区的医疗机构、美容美发、足浴馆、服务“五小”等行业,监督检查(重点整治)了证照不全、不亮证经营、过期药(用)品、未在显著位置设置投诉举报电话等问题。10-11月,开展了国卫创建国家技术评估反馈问题整改督查。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市支队将按照市创卫办、市卫生健康委创卫办的要求,认真总结分析多年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成败得失,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巩固来之不易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果,探索建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卫生监管长效机制,创新监管方法,继续推进职责范围内的公共场所 “五小”行业专项整治等工作,加强薄弱环节和部位的监管,规范公共卫生及医疗服务工作,使监管水平得到提高、行业管理能力得到加强、群众文明卫生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