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支队2021年现场监督指导市中医医院医疗执业行为
为促进医疗机构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管理,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应内江市中医医院的请求,1月29日,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下称市支队)指派副支队长奚平、王岚,涉医监督执法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有关人员共13名,全面监督指导了内江市中医医院医疗执业行为。
参照内江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检查模式,市支队监督执法人员分成医疗卫生、妇幼卫生、传染病防控、职业放射卫生4个监督执法小组,根据现行有效的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政策文件(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政策、文件)及有关规章制度要求,以医疗卫生行业中机构、人员、行为三个基本要素为检查重点,按照《四川省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指南》《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及有关工作规范规定,现场监督检查了市中医医院的机构及人员的执业管理、处方管理、病历管理、药品器械管理、医疗技术管理、传染病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预防接种、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和医院污水、消毒隔离、重点传染病管理、实验室生物安全)、临床用血管理、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放射诊疗、精神卫生、医疗事故处理、医疗广告、消毒产品使用和管理等方面内容。
通过现场检查发现:该医院在医疗卫生、妇幼卫生、传染病防控、职业放射卫生等方面总体情况较好,但是在落实落细上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处方临床诊断不规范、精麻药品处方日期与账册日期不统一、病历书写知情告知不具体、放射诊疗防护用品存放不规范等问题。对此,监督执法人员依法依规现场与该医院有关科室人员进行了规范指导;在召开的情况反馈座谈会上,向该医院负责人客观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要求该医院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提高从业人员依法执业的意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此次监督指导,寓监督管理于指导服务之中,寓执法检查于教育引导之中,监督执法人员与医务人员充分交流互鉴,得到了市中医医院领导和医务人员的认可,表示将系统加强重点科室、具体环节、重要内容等方面的管控,有力促进市中医医院自觉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强化医疗机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进一步规范医疗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违法违规风险,确保医疗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