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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指导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助推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稳定运行

日期:2021-02-05
来源:内江市卫生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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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区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现场监督指导接害用人单位冬春季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春节将近,内江市许多用人单位将相继停产放假,员工陆续离内返乡,人员流动加大,疫情防控压力明显增加。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印发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11号)、《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春节期间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川疫指发〔2021〕4号)、《内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内疫指发〔2020〕38号)精神,结合省、市应对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有关推进使用“四川天府健康通”等系列通知和《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内江市2021年春节期间鼓励稳岗留工八条措施》等文件要求,2月初,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副支队长王岚带领四大队2名监督执法人员,与市中区、东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一起,随机抽查了6家企业(接害用人单位),现场监督指导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在各接害用人单位,市、区监督执法人员主要查看了企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组织架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及有关工作制度建设,“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及“场所码”扫码查验,防疫物资储备,春节期间员工流向,生活、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及清洁消毒,隔离场所准备及转运安排计划,员工食堂就餐管理,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等情况。从现场检查的情况来看,被抽查的用人单位大都能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相应工作措施,个别企业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举措,表现在:疫情防控方案未及时更新、环境消毒记录未规范登记、防疫应急物资储备不足等。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监督执法人员现场向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反馈,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及建议;对在春节期间停产的企业,监督执法人员就人员流动的相关政策进行了宣讲。在对各用人单位检查结束前召开的座谈会上,王岚同志就做好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虽然是常态化防控阶段,但一定要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切勿麻痹大意。二是要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落实。三是要抓好抓实疫情防控与职业健康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各项健康权益。四是要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员工个人卫生意识,掌握疫情防控知识。五是要加强返工后员工管理,及时与企业所在地的社区及行业主管部门沟通、汇报。

    此次市、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深入用人单位现场监督指导疫情防控工作,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的原则,持续对防控漏洞再排查、防控重点再巩固、防控措施再强化、防控要求再落实,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坚决做到“四防”(防松劲、防漏洞、防输入、防反弹),高效落实“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规范设立疫情监测点,建立疫情监测登记台帐,配备体温监测设备,设立发热留观场所,对外来人员全部进行测温查码,加大物资储备和生产要素保障,确保疫情防控和正常生产“两兼顾、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