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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内卫监发〔2021〕11号)

日期:2021-02-09
来源:内江市卫生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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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队(室):

省委巡视组第七组从29日至213日到内江市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巡视“回头看”,按照《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督导的通知》(202129日印发)要求,经支队长会议研究,现就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参加2021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督导

(一)派驻跟班省委巡视组第七组办公室

李中华 三大队大队长 13990592566

(二)参加2021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现场督导

第一组:市中区(含经开区)、市一医院

晏文涛 四大队负责人13890532233

莉 法制稽查大队副大队长 18398335667

第二组:东兴区(含高新区)、市二医院

党支部书记 13890599268

胡晓余 二大队执法人员 19827363938

第三组:威远县、市中医医院

平 副支队长 13990557279

陈娅敏 三大队协管人员 13990588801

第四组:资中县、市六医院

岚 副支队长 13990555123

林丽娜 办公室主任 13696068060

第五组:隆昌市、市妇幼保健院

玲 二大队副大队长 13990570185

贾晓东 工会副主席 13990529166

注意:各组排在前面的人员全面负责本组监督执法人员的统筹安排工作,排在后面的支持、轮替排在前面人员的工作。

工作任务及要求见附件1

二、参加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党委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一)时间

2021212日一天。

(二)人员

上午:李 晔 13890568596 ,李婧姝 13551532277

下午:刘 欣 15244867678,饶 岚 15196738883

(三)工作地点

东兴区新江街道马家坪社区(沱桥北头东侧100米)。

联系人:兰书记,17390321005;黄书记,13890560621。

(四)工作要求

1.统一着志愿者服装,戴口罩,是党员的佩戴党徽。

2.在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主要协助社区查验天府健康通使用情况及赋予的其他工作,具体点位由社区统一安排。

3.加强自身防护,树好单位形象;按时到位,不得迟到早退;要上传志愿服务活动的高质量照片到市卫生健康委党办纪检群。

三、临时抽调人员参加疫情防控检查工作

(一)210日上午,陪同市委市政府领导检查人员

刘 莉法制稽查大队副大队长 18398335667

(二)其他时间抽调人员参加疫情防控检查

罗红云 办公室 13980215800

段春燕 一大队 13541509080

张岚君 二大队 15828847592

耀 三大队 15282197230

四、2021年春节值班

(一)值班安排

具体见附件2

(二)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须按正常上班时间到办公室现场值班,在值班登记本上做好值班情况记录。不得随意换班,确实需要临时调换,须于值班前报告值班领导同意。

2.值班人员遵守时间规定:24小时坚守岗位(到岗值班每天上午830至第二天上午8;29止)。现场值班结束将钥匙交门卫处,接班人员在门卫处领取钥匙。

3.值班人员每天15:30前向市卫生健康委值班人员(电话:15884833308)和支队带班领导报告一日值班综合情况,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4.值班驾驶员值班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不得离开市区。

5.值班领导保持通讯畅通,在岗带班时间:每天830-12001400-1800

五、其他

(一)2021年春节期间,全体干部职工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坚守岗位、靠前行动、科学应对、精准施策,按照工作安排深入疫情防控一线,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决惩治政治意识弱化、责任意识缺失、防控履责不到位问题,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地、落细、落实。

(二)未尽事宜由支队长临时通知安排。

附件 1.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督导的通知

       2.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2021年春节(春节期间卫生应急)值班表

             

附件:内卫监发【2021】11号 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doc

               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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