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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规范医疗行为 促进合理医疗检查

日期:2021-04-02
来源:内江市卫生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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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支队开展2021年医疗机构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监督检查行动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检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医疗费用,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改委等八委(部、局)《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29号)和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三委(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卫生健康行业领域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卫函〔2021〕61号)精神,从3月30起,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下称市支队)安排监督执法二大队人员,在推进2021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同时,一体开展2021年医疗机构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监督检查行动,依法提升医疗检查规范化水平。

    市支队监督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了国家及四川省印发的有关文件,根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和《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按照国家“指导意见”和四川省“工作方案”精神,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重点监督检查医疗机构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医务人员规范医疗行为情况,要求医疗机构强化自查自纠,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明确和细化各病种诊疗规范、用药指南、临床路径等,通过电子病历、知识库、智能审核等多种方式,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医务人员遵循医学科学规律,遵守有关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和各项操作规范以及医学伦理规范,使用适宜技术和药物,合理诊疗,因病施治;充分发挥药师作用,加强处方审核和点评;强化医疗技术准入、临床路径管理和卫生技术评估等,完善诊疗规范体系,加强医疗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执行检查结果互认、促进检查资料共享方面加强机制创新,进一步促进资源共享,引导医务人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进一步增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现场宣传讲解了有关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通过现场检查、询问调查、随机抽查有关病历资料等方式,重点核查医疗机构是否存在无依据检查和重复检查、费用较高的检查项目和明显不合理的检查行为,收集、固化了有关证据,依法提出查处违法行为的处罚意见,指导被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依法执业、规范执业、安全执业。

    目前,市支队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涉嫌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立案查处。下一步,市支队将按照《四川省卫生健康行业领域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安排,有步骤、分阶段持续推进医疗机构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逐步建立完善医疗检查监管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