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1年药政管理与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社事局:
现将《2021年药政管理与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和本地实际,认真执行。
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8日
2021年药政管理与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要点
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相关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安排,制定我市2021年药政管理,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与食品营养工作要点如下。
一、药政管理方面
(一)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效。
督促隆昌市加快推进基本药物综合试点工作,重点推进以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病为突破口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用药目录统一。坚持国家基本药物采购占比考核,实行“月度提醒、季度通报、年度考核”。
(二)探索药品临床综合评价。
鼓励大型医疗机构根据国家技术指南和临床用药需求,重点以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用药为主,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
(三)促进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
指导试点医院开展“门特患者”居家复诊一站式在线服务及电子处方流转试点,在线提供药学咨询、指导患者合理用药、用药知识宣教等服务,探索“互联网+药学”服务新模式。健全全市临床药学专家库,组建市级医疗“三监管”专家库临床药学专业组。
(四)持续开展短缺药信息直报。
持续开展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短缺药品信息直报,提高监测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五)协同做好中选药品临床使用。
协同推进国家和省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进院和临床使用,督促公立医疗机构如期完成合同用量。对发现的中选药品供应短缺等问题及时反馈相关部门。
(六)加强药品使用监测分析。
督促医疗卫生机构注册登录国家药品使用监测平台,按要求报送药品配备使用信息。
二、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与食品营养方面
(一)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
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为更好的贯彻落实中央“放管服”改革精神,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委托下放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抓好工作落实,优化工作流程,高标准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为食品生产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按照国家委、省卫生健康委统一安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的跟踪评价。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培训、指导解答,提升基层的食品安全标准管理能力。
(二)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能力。
科学制定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增加地方特色食品及食药物质监测项目。加强风险监测数据的分析利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法定职责开展风险监测结果的分析研判和通报会商。严格落实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责任,强化首诊医生对食源性疾病的初步流调和报告职责。
(三)统筹推进食品营养相关工作。
据国家指南和省卫生健康委通知要求,在全市试点建设一批营养健康食堂。加强针对公众的营养健康科普宣传。
(四)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做好食品安全相关的“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认真履行食安委成员单位职责,完成年度食品安全相关考核任务。
三、疫情常态化防控医疗物资保障方面
按照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医疗物资保障等相关工作。加强部门沟通联系,支持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完善我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和机制,协调配合研究制定应急物资储备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