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开展公共场所通风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大队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于6月7日前将监督检查总结和汇总表报市支队监督执法一大队,市支队将于6月1—7日开展督导检查。
联系人:李双 电话:2228739,18215599518
附件:内卫监函【2021】7号 转发关于开展公共场所通风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的函.doc
附件: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开展公共场所通风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1.pdf
附件: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开展公共场所通风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pdf
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