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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抽查暗访常态化疫情防控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函 (内卫监函〔2021〕9号 )

日期:2021-05-20
来源:内江市卫生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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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内江经开区社事局,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应对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近期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省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印发的有关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文件要求,经支队长会议研究,决定于5月下旬组织开展抽查暗访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工作依据

    (一)2021年4月30日,全国医疗机构院感防控视频会

    (二)2021年5月19日,内江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及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调度会

    (三)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二版)(国卫办医函〔2021〕169号)

    (四)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的通知(川疫指发〔2021〕25号)

    (五)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六)内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内江市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的通知(内疫指发〔2021〕13号)

    (七)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发生新生儿感染暴发事件通报的通知》(2021年5月18日)

    二、工作内容

    (一)按照上级有关会议文件要求,随机抽查暗访以下两项工作。

    1.常态化疫情防控

    2.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二)工作对象

    随机抽查暗访每个县(市、区)辖区内:市卫生健康委注册的民营医疗机构1家、县级卫生健康局注册的民营医疗机构1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村卫生室(站)2家、个体诊所2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2处。

    (三)工作方式

    为确保抽查暗访工作成效,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人员安排

    奚平副支队长带队,监督执法三大队李中华、李耀、饶岚、陈娅敏参加。

    (二)时间安排

    5月24日:上午 东兴区;下午 隆昌市;

    5月25日:上午 市中区;下午 威远县;

    5月26日:上午 经开区;下午 资中县。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依法查处不法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一查到底,做到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二)遵守《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督导检查纪律要求的通知》,按照定位不错位、到位不越位的原则,讲究工作方法,做到有为不妄为、监督不添乱,有力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三)以《廉政准则》为准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和各项廉政纪律。

    (四)5月26日下午18:00前,汇总抽查暗访情况(台账表和处理情况)报送市卫生健康委。

    联系人:监督执法三大队大队长 李中华

    电 话:0832-2287926  13990592566

    传 真: 0832-2286228

    邮 箱:525365160@qq.com

 附件:内卫监函【2021】9号 关于抽查暗访常态化疫情防控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函.doc

                   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