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职业卫生监管效能,促进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下称职业卫生技术机构)落实主体责任,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卫健委4号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国家卫健委6号令)《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2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1〕173号)等文件要求,4-5月,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下称市支队)在开展全市2021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王岚副支队长、监督执法四大队晏文涛、贾晓东、李婧姝等4人组成职业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小组,对6家职业卫生技术机构开展了专项监督执法检查。
接受监督检查的6家职业卫生技术机构分别是1家行业协会组织(事业单位)、2家公立医疗机构、1家民营医疗机构和1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家行业协会组织(事业单位)被指定开展职业病鉴定工作、3家医疗机构开展了职业健康检查工作、1家疾控机构全方位开展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和职业病诊断工作。监督执法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对照检查表格,逐项进行核查。在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机构资质备案情况、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人员设置是否完整、功能分区是否合理、仪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在备案的类别和范围内开展工作、检查项目是否符合GBZ 188和GBZ 98等技术规范规定、报告出具是否规范、档案资料保管是否完整齐全等内容。在另1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由于该机构基本未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执法人员重点对其开展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抽查了其出具的部分检测报告。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与相关负责人员现场进行了交流反馈,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改正。
下一步,市支队将切实履行职业卫生监管职责,择期对内江市辖区内的其他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监督执法检查,督促职业卫生技术机构落实问题整改,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更好的维护和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