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社事局:
为确保2021年高考、中考期间考生考点和住宿点的公共卫生安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各类传染病传播流行,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以下简称市支队)决定开展2021年高中考期间考点及考生住宿点公共卫生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内容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内江市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有关要求,结合《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对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总队关于做好春季开学省级督导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回头看”的通知》(川卫监总函〔2021〕42号)精神,市支队安排监督执法一大队组成市级公共卫生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小组,对市直属及各县(市、区)高考、中考期间学校及考点周边公共卫生安全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一)传染病防控管理。学校是否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档案;学校是否有因病缺课、病因追查登记及疫情报告和病愈返校等制度和学生健康档案的建立,严防各类传染病在学校传播流行;查看学校制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是否有可操作性,各种卫生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个人,责任分配是否明确,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学校是否建立完善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档案,涉水产品是否索证索票,饮水机的清洗消毒记录是否完善;学校二次供水、自备供水分质供水的学校是否取得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学校分质供水需要配备专(兼)职供管水人员、供管水人员是否持健康证明上岗;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做了饮用水水质卫生检测报告,水质是否合格等。
(三)教学环境卫生管理。教室人均面积、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卫生质量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条例和规范;厕所通风是否良好,有无异味,有无蚊蝇;寝室是否做到开窗通风,是否对寝室进行清洗消毒,消毒记录是否完善;消毒剂是否索证索票等。
(四)学校内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校内公共场所是否按照规定办理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检查和培训合格证明,教学环境是否有清洗消毒,消毒记录是否完善,消毒剂是否有索证索票等。
(五)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管理。学校制定的应急处理方案是否有操作性;学校有无开展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有无相关的文字资料和照片资料;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归档档案是否完善。
(六)考生住宿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住宿场所是否制定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和健康危害事件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检测、用品用具卫生安全管理等制度;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合格证明;是否备有专门清洗消毒场地,配备相应的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和保洁贮存设施并分类使用,消毒记录是否完善,消毒剂是否索证索票;是否配备有效的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设施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公共用品、用具是否卫生、安全、无害(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公共用品、用具);公共场所室内空气、室内微小气候、饮用水、采光、照明、噪声等各项卫生指标是否符合国家和省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等。
二、督导检查人员
谢毅、段春燕、李晔、李双。
三、督导检查对象
(一)市直属学校高、中考考点及考生住宿点。
(二)随机抽查各县(市、区)1个高考考点、1个中考考点、1-2个考生住宿场所。
四、督导检查安排
5月26日:上午隆昌市、下午东兴区。
5月28日:上午威远县、下午经开区。
5月31日:上午市中区、下午资中县。
五、资料报送
6月22日前,请各县(市、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经开区社事局将2021年高考、中考期间考点及考生住宿点公共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资料(方案、简报、总结、现场监督检查照片至少5张)报送市支队监督执法一大队。
联系人:李双
电话:0832-2228739,18215599518.
传真:0832-2286228
邮编: 641100
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