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内江经开区社事局,部分市级负责日常监督的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 年)》精神,传达学习省上有关中医药培训会议要求,不断提升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机构中医药执法监督工作能力和水平,培训掌握中医药相关知识和政策措施,准确运用中医药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中医药相关监督执法活动,根据《省财政厅 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0〕201号)、《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财政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川中医药办发〔2021〕2 号)、《内江市财政局 内江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 (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内财社〔2021〕12号)要求,经报请市卫生健康委同意,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下称市支队)拟定于6月上旬举办全市2021年中医药监督执法知识与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1年6月3-4日(6月3日下午14:30-18:00报到)。
二、培训地点
资中龙都天骄酒店(资中县苌弘路南段40号,总台号码:5520999)。
三、培训对象
(一)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中医股室负责人1人。
(二)各县(市、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中医药服务监督执法分管领导1名、股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各1人共3人。
(三)内江经开区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各1人共2人。
(四)市级负责日常监督的中医医疗机构及设置有中医药诊疗服务科室的医疗机构的医务科或质控科负责人1人(附件1)共20人。
(五)市支队医疗卫生(含中医)等涉医监督执法人员13人。
四、培训内容
(一)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四川省中医药条例》《中医药服务监督工作指南(试行)》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二)学习中医药基本知识(中药制剂规范等)。
(三)中医医疗机构新冠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要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防控技术指南。
(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中医药服务监督执法重点难点问题分析、中医药卫生监督突发事件应对策略。
(五)内江市2020-2021年中医药监督执法常见问题及处理对策。
(六)中医药监督执法典型案例分析。
五、培训师资
(一)四川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总队中医监督执法支队专家;
(二)内江市卫生健康委中医科科长;
(三)四川省优秀中药人才培训师资、内江市中药制剂专家;
(四)中医药服务监督执法市级首席监督员。
六、其他事项
(一)此次培训班由市支队主办、资中县大队协办。培训会务、资料及食宿费由市支队承担。培训人员往返交通及差旅费用由参训单位自行承担。
(二)本次培训住宿安排在资中龙都天骄酒店(资中县苌弘路南段40号),房间统一安排为双人标间,如需单间请在报名回执中注明,超出部分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按照《内江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规定,培训班不安排参训人员自带驾驶员的食宿。参训人员自带驾驶员的,食宿自理。
(四)请参训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培训期间着夏季制式白色短袖衬衫(不戴帽)参训。
(五)报到及培训学习期间,参训人员主动出示四川天府通健康信息码,测量体温,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六)请各县(市、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经开区社事局、市级负责日常监督的中医医疗机构及设置有中医药诊疗服务科室的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此次培训,按要求认真选派参训人员。报名回执(附件2)由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执法机构汇总后,于2021年6月1日16:00前报送市支队监督执法二大队。
联系人:
1.市支队监督执法二大队:张岚君
联系电话:0832-2273252 15828847592
2.资中县大队:李 燕副大队长 联系电话:18808323591
3.资中龙都天骄酒店:郝卫东
联系电话:17781809837
附件1.内江市级负责日常监督中医医疗机构(含设置有中医药诊疗服务科室的医疗机构)参训名单
2.内江市2021年中医药监督执法知识与能力提升培训班回执
3.资中龙都天骄酒店路线图
附件:内卫监发【2021】28号 关于举办全市2021年中医药监督执法知识与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doc
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
2021年5月31日